政策法规
乌海人社再出便民举措
2021-06-22 01:07  浏览:83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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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人社领域各项业务,乌海市人社局于6月下旬推出了第二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享受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和红利,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1 全面推行人社服务线下“一窗办”


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结果统一反馈的线下“一窗办”服务模式,实现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卡等全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无差别一窗受理,全程短信提醒、微信实时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


2 拓宽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


推动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社会保障卡可作为身份识别凭证在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时使用,逐步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


3 上线“人社AI智能客服”,实现24小时在线服务


在乌海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上线“人社AI智能客服”功能,依托AI技术为服务对象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政策解读、办事指引、咨询答复等智能服务。


4 工伤认定办结时限压减50%以上


按照工伤事故类别、认定难易程度,进一步压减工伤认定办结时限,由法定90日压减至10—40日。其中:诊断为职业病且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理后10日内、一般性工伤认定受理后20日内、死亡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受理后4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工伤认定决定。


5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取消证明材料,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申领抚恤金,不再提供《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2项材料,只需对证明事项进行承诺即可办理。


6 社会保险费到账业务免申即办


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通过人社、税务部门数据共享批量完成缴费到账处理,实现到账业务免申即办。


7 推动人社服务“贴近办”


将人社公共服务纳入市域社会治理服务体系,依托全市网格员队伍代帮代办全民参保、就业意愿信息采集和社会保险资格认证,通过平台发布人社便民惠民政策解读及招聘信息,实现人社服务“贴近办”。


8 打造“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


依托社保卡合作银行营业厅网点多、辐射广的优势,将人社部门参保登记、就业补助申领、社保信息查询等业务与银行业务有机融合,打造一批“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让人社业务最大程度向下延伸、向群众身边辐射,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就近跑一次”。


9 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预审制


年度内到龄正常退休的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可由企业、个人、档案保管机构预约进行档案预审,提前解决部分人员因档案资料不全等影响办理退休手续的“卡壳”问题,实现退休审批提速增效。


10 优化正常退休申请流程,压减退休审批办理时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申报流程由到龄前一个月申报、次月集中审批,优化为到龄当月申报、每周分批审批。审批时限由过去的平均30日以上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11 推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打包办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养老个人账户维护、待遇计发等事项打包成一件事办理,由过去的“多头受理、多表填报、多次跑动”变为“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一次办好 ”。


12 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


对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中接收手续办理、实名制求职登记、集体户口管理、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申请就业见习、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等事项打包成一件事办理,提交一套材料一次性办结。


13 求职招聘掌上办


上线运行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建立求职人员和招聘岗位信息库,完善求职招聘事后跟踪和评价体系,根据供求双方预留求职意向、招聘条件、薪酬待遇、岗位需求,自动从数据库中进行人岗匹配并进行信息推送,切实提升人员匹配成功率。


14 建立新开工项目及重点企业就业服务联动机制


主动对接重点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摸排、及时掌握新开工项目及重点企业用工需求,针对性开展专场招聘、“政校企”、盟市劳务合作等就业服务。




学好用好民法典


(221)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百五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来源:乌海人社


编辑:李 镇


初审:徐嘉蕾


复审:闫 琪


终审:杨延岭


出品:乌海日报社融媒中心


投稿邮箱:30222103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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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乌海日报


发布人:76ea****    IP:183.195.18.***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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