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财政部门获悉,为保障失地农民退休基本生活,哈尔滨市提高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此次将哈市主城六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51.6元,并补发相应待遇,惠及领取被征地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3万人。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六保”任务,哈尔滨市财政局会同哈市人社局认真贯彻哈市政府相关政策,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保障失地农民退休基本生活。此次哈市主城六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随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变化,由目前每人每月834.6元提高至951.6元。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记者 韩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