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世纪西欧有产农民为何会形成重理智、弱情感的养老模式
2020-11-02 18:42  浏览:113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为人子女天下大孝。在中国,历来讲究父慈子孝,大部分父母都有着养儿防老的观念。对于我们中国人,在步入中老年阶段后,依靠子女生活是理所应当的。另一方面,作为子女来说,乌鸦反哺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而在中世纪的西欧,这里的有产农民却和大多数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不同。他们的养老模式更重理智、物质性,而弱情感和伦理性,且具有着强刚性和弱弹性。是什么造成了他们这样的养老模式?


第一个原因:崇尚权力,养老模式更加理智

每个民族所受传统文化不同,也形成了不同的思想和价值观,从而有了不同的家庭模式。就如中国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以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联系紧密。

而中世纪的西欧则深受古罗马影响,古罗马主张以权力作为家庭核心力量。在一个家庭中,谁有了权力,谁就是一家之主。

这种家庭的权力,主要是指父权。在中世纪的西欧,女性地位低下,绝大多数女性都需要仰仗男性来生存。而父亲的角色,在西欧的家庭中,更像是高高在上的主人,妻子可以被随意变卖,子女也被视为家主的私有物。生育子女,只是为一家之主服务的。

再加之古罗马收养他人子女的遗风也在西欧盛行,不少人会收养他人子女来扩充家庭成员,因此家主就有了更多的人来为自己服务。而同时,在西欧家庭中,奴隶也被视为家庭一员,因此,在中世纪的西欧家庭成员不是以血脉来作为划分依据。家主依据自己的权力,可以随意增减家庭成员。


家中子女在长大一些后,也会去更大的领主家做学徒或帮佣,他们早早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庭,奴隶或是收养子女被视为家人,亲生子女又长期不在家,这就造成了西欧的家庭情感淡薄,不会以血缘关系来论亲疏。

同时深受古罗马影响,中世纪的西欧人推崇权力,对于他们来说,谁拥有的财富越多,有更大的权力,就值得更高的尊敬。他们深信强权之下,才能保障家庭的完整。随着孩子日渐长大,长期在这种权利压制下的家庭氛围之下生活,对父母的感情也比较淡薄。

因此,当西欧人年迈后,与其期望子女的赡养,不如相信金钱和权力。他们只能用手中的财富和子女或者非子女来做交换,以此获得更加优渥的晚年生活。

在这种金钱关系中,使西欧的养老模式变得理智,人们为了取得更加丰厚的筹码来作为日后交换的条件,就要想办法拥有更多的财富。在愈发理智的同时,亲情关系也就愈加薄弱。


第二个原因:更多的退休选择形成了物质性的养老模式

在传统意义的中国家庭,父母养老义务的承担者只有子女,且以男性为主。这就使中国的家庭必须强调家庭凝聚力,用亲情来保障自己日后的养老生活。

而在中世纪的西欧,老年人养老有了更多的选择,他们可以选择和赡养人签署赡养协议,也可以选择去修道院养老,并不一定要依靠子女。

赡养协议可以说是最早的社会保障体系。它规定赡养人必须向被赡养者提供生活用品、独立房屋、食品等等。同时,被赡养人还会从赡养人那里定期得到退休金。作为交换,被赡养人会承诺将土地等资产作为遗产留给赡养人。

他们双方所签订的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以此为据,通过法律来保障了西欧有产农民的老年生活,以及赡养人的继承权。而签订协议的赡养人可以是被赡养人的子女、亲戚或其他人。这就使中世纪的西欧有产农民不再以家庭道德伦理作为唯一的养老倚仗,他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来安享晚年。


另一方面,由西欧的资本家引领了退休风潮也影响了有产农民,他们也开始逐渐接受了在修道院养老的模式。到公元前8、9世纪,西欧修道院数量显著增多,退休不再是个新鲜词语。

当时的修道院主要以两种方式来为人们提供养老服务,第一种是直接给人们提供养老金,第二种是为人们提供衣食住行的全套养老服务,这两种方式供人们自由选择。

但实际上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是一种等价交换,老人们都需要用自己手中的财富来换取。因此,无论是签订赡养协议还是退休,都需要有大量财富的累积,这也鼓励了人们尽量在生前多累积财富,而不是在生前就将财产转移给子女。

当中世纪的西欧逐渐形成了以核心家庭为单元的社会体系,人们的想法也被逐渐改变,子女不再是养老的唯一选择,人们可以选择用物质来交换更优良的养老条件,因此,西欧的有产农民更注重物质性,而非伦理。


第三个原因:用法律来维护养老模式的强刚性

赡养协议需要在庄园法庭签署,以法庭为中介,来维护双方的利益,所签订的协议会放在庄园法庭统一保管。这就给赡养协议赋予了法律效力,在法庭人员的监督下,协议内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条约会更加正规和合理。

据亨利·贝内特在《英国庄园生活: 1150—1400 年农民生活状况研究》中的记载,在签署协议当日,双方当事人要将协议内容逐字逐句在法庭上宣读,以便于法庭和社会各界的见证。

同时,财产受益人还会在法庭上宣誓,会按照协议内容来赡养老人,这给赡养义务在法律场合增加了道德约束力。

同时,中世纪的西欧也不断在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以保障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如果财产受益人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老人有权去法庭进行申诉。而如果老人没有行动能力,或者神志不清,周围的邻居也有权代老人去进行申诉。


经法庭人员核实事实真伪后,会依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从轻到重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会被解除协议,甚至罚款。

因此在中世纪的西欧,老人们习惯性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养老权利,而并非道德约束。这就给养老模式带来浓厚的强刚性。

也正是法律的强制性,同时也让养老模式具有弱弹性。在赡养协议里,分门别类规定了老人生活的衣食住行,条条框框,甚至连每日吃多少粮食,喝多少啤酒都会标注其中,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受益人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来执行。

实际上,不管是重理智、重物质性还是强刚性,这背后的实质都是一种交换方式。中世纪的西欧人选择用财富来交换养老模式,他们会和自己的子女、赡养人或是修道院来交换各种优质条件,同时用庄园法庭来为这些交换提供保障措施。


不得不说,中世纪的养老模式为现代的社会保障提供了灵感和来源。直至今日,中世纪养老模式下的法律措施也对社会保障体系有着借鉴作用。

赡养协议的细密规定,给了现代社会保障以提示,必须要在各方各面去保障退休人员的权利。

但同时,也正是他们的这种弱情感、弱伦理性、弱弹性,削弱了家庭情感的作用,在重视物质的同时,家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淡漠,使家人间的维系变得脆弱。


发布人:fc34****    IP:106.39.81.***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