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严厉打击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
2021-01-25 11:54  浏览:21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城乡广大居民: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部署,我县将全面开展核查追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动,从严整治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假冒身份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违规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人员死亡,其亲属应当及时办理终止领取待遇手续。

二、领取人员死亡,未申报注销手续,继续违规领取待遇的,必须及时足额返还。拒不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涉案金额超过5000元构成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立案追缴。

三、同一时间段内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必须足额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每人只能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待遇。

四、假冒身份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案金额超过5000元构成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立案追缴。

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已触犯刑法并涉嫌犯罪,从即日起,针对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事件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旦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希望广大参保人员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有冒领行为的自觉、主动、足额退回养老金。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共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举报电话:0714-7354430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

【来源:云上阳新】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发布人:8a20****    IP:117.173.08.***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