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和《北京日报》4月2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当天上午审理了一起案子,有8名嫌疑人因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诉讼。
有人说,这和灵活就业缴社保有什么关系?您别急,详细和您唠唠。
受审的8人是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老板和员工,这个公司主要做社保代缴的。本次受审的原因是,他们公司为非本单位职工代缴社会保险,骗取了98万元生育保险津贴而受审的。
这样的事情,很早就出现过。由于生育保险的待遇较高,所以有些不法企业就寻找一些远离城市且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孕产妇,告诉他们我免费给你交社保,等生完孩子还给你一笔钱,你只需要出个身份证就可以了。
这样天下掉馅饼的好事,有人自然受不了诱惑同意了,于是这些不法企业就按较高的基数为孕产妇缴纳社会保险,报销数万元的生育津贴。
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损害了合法缴费者的利益。
当然,前面提到的案例中,是个人主动找代缴公司的,因为缴费者个人想获得这部分收益。
不仅是生育保险基金,还人在蚕食着工伤保险基金,用代缴社保的方式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还有的人用代缴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等等。
用公司的名义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险种,但一事实上要有前提条件,即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
而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替灵活就业人员代缴社会保险的公司,双方本质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代缴公司收取一部分服务费,缴费者自己掏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用代缴公司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者掏的钱,以养老保险为例,如果是公司名义缴费,约需拿出缴费基数的24%,而如果以个人身份缴费,只需20%即可,远比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要多,为什么还有缴费者愿意出这份钱呢?
一方面是,如果缴费者在非户籍地工作,希望在工作地缴费社会保险,但由于政策原因,现在绝大多数省份是做不到的,必须在户籍地缴费,所以找代理公司办理。
另一方面,部分城市的待遇与社保挂钩,如北京等城市,只有连续缴纳5年社会保险费用,外地人才有资格在京购户,才有资格参加购车摇号资格,即使断缴一个月,也要从头算起。所以也让部分暂时失业者寻找代理公司来缴费。
说的简单点,就是有利益驱使在里面。但是,这样的行为自始至终是违规的。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严禁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伪造材料骗取社保参保资格。代缴社保,属于用人单位通过办理虚假招用工手续将参保人当做单位的职工给缴纳社保。
所以也就出现了,通过代缴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情况了。
前面的例子是不能享受生育待遇,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即使享受了但被查证后也要退赔,甚至获罪。
社保基金也进一步严明缴费资格,如广东省人社厅、公安厅印发了《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的通知、河北石家庄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代理机构代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等。
综合以上,请各位灵活就业人员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违规去代缴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了,自己多出钱不说,还享受不到相关待遇,甚至还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