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网站近日发布《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5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保险业深入参与河北省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将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直接设立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健康服务机构,以提供更加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今年的河北省两会上,王吉山代表提出了关于“保险业深入参与河北省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对此,河北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河北省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呈现逐年加快趋势,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达到1481.20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9.85%,老龄化形势严峻。
为此,河北不断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省委全会内容,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民生工程,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强力推动,取得明显成效。
在工作推进中,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政府围绕建立养老服务奖补机制、加强土地保障、落实税费减免、加快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建设运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为保险业深入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是深化社区医养结合。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研究出台《关于启动社区医养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制定了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服务指南(试行),对基本建设要求、基础服务内容、管理运营要求、主要服务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截至目前,各市按照要求积极推进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至少成立了1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开始在社区和居家层面为老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探索社区医养结合新途径。
三是支持开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全省开办的商业养老保险主要以个人养老年金和团体补充养老年金保险为主,包含传统型及分红、投连、万能等新型产品。2020年全省养老险业务保费收入144.9亿元,期末有效承保人次411.1万人,同比增长6.8%。
四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设。2016年以来,河北省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承德市2017年成为国家级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探索建立政府补贴、基金出资、个人负担的三方筹资机制,构建了失能鉴定、护理服务、护理质量评价三大标准体系,建立了“社保经办+商保承办+行政监督”的经办管理机制等。
2019年,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全覆盖,石家庄、唐山、邢台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20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保险保费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8.4%;期末有效承保人次587.8万人,同比增长3.9%。
五是持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2019年进一步推进“助老安康”工程实施工作,逐步建立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体系。2020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期末有效承保人次314.1万人,同比增长19.2%,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在出台《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增强保险业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法制保障的同时,还将促进养老与商业保险制度衔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直接设立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健康服务机构或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提供更加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商业医养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发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保险产品、医疗护理等产品。
同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由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商业性长期照护保险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保险制度。
此外,还将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加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推动和发展。发挥养老保险长期领取优势功能,支持辖内保险机构提供即期养老年金产品。
鼓励辖内保险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继续推进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降低保险机构参与条件。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