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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总结1地经验,推农村养老食堂助餐服务,解决老人就餐难题
2021-06-20 11:48  浏览:116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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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网站近日发布《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46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尽快推广农村养老小食堂助餐服务”的建议,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将深入总结唐山滦南县“农村养老小食堂”经验做法,指导各市积极学习借鉴,因地制宜探索多种符合本地农村实际、符合老年人需求,质优价廉、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模式,以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就餐难题。




今年的河北省两会上,樊雅丽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推广农村养老小食堂助餐服务”的建议。


对此,河北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河北省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呈现逐年加快趋势。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81.20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9.85%,高于国家1.15个百分点。


关注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帮助解决就餐需求,提高其晚年生活质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农村老年人健康生活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将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节进行部署。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解决包括农村老年人就餐服务等问题。




一是支持农村助餐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近年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养老小食堂”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


同时,根据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拓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功能,使其发挥“农村养老小食堂”作用。对于符合条件新建、改建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民〔2019〕107号),分别给予20、10万元建设补贴。




二是加强农村为老助餐服务宣传引导。将“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开展困难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和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充分发挥创建测评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促进为老助餐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加强典型引领,从2011年开始每年开展省级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工作,将关爱空巢老人、困难群体,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等内容作为推荐标准和条件,截至目前,石家庄市爱心互助协会“阳光食堂”、邢台威县孙家寨“孝道饺子宴”、衡水市武强县“流动食堂”等多个志愿服务项目及其志愿者被推荐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引领了更多的群众参与助老志愿服务。


同时,还推动社区(村居)立足本地、就近就便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助餐和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农村为老助餐服务。以藁城杜村巾帼志愿服务阳光站、平山县北冶村“妇老乡亲”项目为示范站点,培养妇女组织,组建村级巾帼志愿服务队,以关爱留守老年人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关爱服务和助餐服务活动。以“爱满河北”为主题,组织巾帼志愿者走乡村、送温情,向孤寡老人赠送米面粮油;组织志愿讲师开展健康养生、餐饮服务等课程,提升妇女组织、老年协会等群体开展为老助餐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总结唐山市滦南县开办农村养老小食堂解决农村老年人就餐难题的经验做法,出台《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助餐服务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采取适合本地的助餐方式,解决农村老年人就餐需求。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省民政厅表示,将认真研究吸纳樊雅丽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总结滦南县“农村养老小食堂”经验做法,指导各市积极学习借鉴,因地制宜探索多种符合本地农村实际、符合老年人需求,质优价廉、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模式。


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助餐服务发展;指导各地加强对农村助餐类养老服务设施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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