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养老制度迎来“双保险”?新规出台,1.4亿城市父母“赶上”了
2020-12-24 18:39  浏览:48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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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栎祐

众所周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口。我国依靠人口红利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也由于人口红利不足,出现了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换句话说,我国即将从“老龄化社会”走向“老龄社会”。


当老龄化来临时,最直观的影响就是“抚养比的上升”。顾名思义,指的是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抚养比越大,每个劳动力的受抚养人数量就越多,这意味着劳动力负担越重。2018年,我国抚养比再次回到40%以上,比2010年最低的34.2%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也就是说,中国2.5个劳动适龄人口需要承担一个非劳动适龄人口创造的资源和财富,近3个劳动者才可以负担一个人的养老支出。


今天,我国的老年人口超过2.4亿。根据相关机构的数据,城市老年人占60%以上。按60%计算,1.4亿城市父母的肩上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养老压力。

随着老年人口的进一步增加,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近两年来关于延迟退休的讨论越来越多。事实上,早在2016年,人社部就表示,延迟退休计划将在2017年启动,然后在2020年正式实施,并有5年的过渡期。随后在今年11月,“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明确指出:实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延迟退休肯定会实施。但目前还没有出台政策性文件。


不过,为了减轻老年人对年轻人的负担,让1.4亿城市父母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这也是国家政策倾斜的重要部分。根据今年发布的新规定,将为老年人再提供两份保障,明年将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第一,新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据央视报道,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自2013年《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新条例中首次明确指出,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集中住宿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床位在10张以上。


但这些年来,老人们一直在排斥去机构养老。说到底,还是市场不够规范,乱象频发,高收费不提,资质也参差不齐,说得比唱得好听,老人送进去,子女们并不放心,尤其是城市父母,他们和孩子一般都在同一个城市并呈分居状态,岁数到一定程度,迫切需要找到一个可靠的养老机构。

针对这一现象,新条例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各项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当在明显的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出入口、走廊、食堂等公共场所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有了这一新规,就等于吃了一颗“定心丸”。


第二,社保“第六险”来了。

今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意见》。这是继在2016年6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后,第二轮试点的正式启动。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官方的解释是指“通过互助筹集资金,为长期丧失自理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或资金保障”,众所周知,现在已经形成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将将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视为“第六项社会保险”。


比如,老人已经80多岁了,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也不在身边。他们曾经缴纳过“长期护理保险”。这样,等上岁数之后,根据失能程度,他们每周可以得到3到7个小时的服务。以5小时的现场医疗护理为例。费用为每小时65元,而老人自己只需支付6.5元,其余90%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当然,各地对护理时间和费用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这取决于支付系数和失能程度。

目前,除了宁夏、青海、西藏、海南外,各省至少有一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如果照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大多数省份明年将开始在省会城市、地级市甚至县推广。


总而言之,此次国家两项新规的颁布,是针对那些独居在城市的老年人,特别是那些没有自理能力,甚至不能外出散步、买菜、子女不能24小时陪伴的老年人身边的,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综上所述,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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