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快五十岁的女性在上海交了八年社保,找个单位挂靠续交是否可行?
2021-01-20 14:27  浏览:131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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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社保交了8年了,但是快到50岁,是女性,个人找单位继续交可以吗?实际你的意思就是找单位挂靠缴纳,这肯定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的规定,如果要将上海作为退休地,最低也要在上海缴纳养老保险累计达到10年,而且养老保险关系在上海才有希望。


由于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所以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也是全国的最高的地区之一,很多人都希望在上海办理退休。在上海办理退休前提就是养老保险关系在上海,在上海缴费年限最低达到10年以上,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今后在上海办理退休,几乎就是比较稳当的了。

根据你的描述,你作为女性,在上海累计缴费年限只有8年,距离将上海作为退休地也还相差2年,如果这时回到老家继续缴费,那么就有可能失去在上海办理退休的机会,不但今后退休时养老金比上海低,同时今后养老金的调整,死亡待遇等都要比上海低。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在继续在目前的公司上班,一般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没有达到最低15年的,只要在上海的公司继续上班,多数地方都是可以继续缴纳的。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但由于女性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所以很多公司对于继续聘用这些女性有一定的顾虑,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其实在女性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的,是和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这在法律界是有争论的。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还是要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作为执行的依据,按照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两个标准,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来作为衡量的依据,所以我认为应该是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那么继续缴费就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符合社保法的规定。


如果原来的公司不聘用了,要找一个挂靠的公司来为继续缴纳社保,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但前提条件是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因为作为外地人在上海,户籍关系也不在上海,加上在上海缴费不足10年,是无法以个人身份继续在上海续交的,那么采取挂靠公司的办法也是一种途径,通过挂靠公司来缴纳,到那时可能你已经57岁左右了,虽然要晚几年办理退休,但总体上还是比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划算,因为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60岁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综上所述,你作为已经接近50岁的女性,养老保险只缴纳了8年,还要需要继续缴纳7年才能办理退休,特别是要在上海办理退休,如果现在公司不再为你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找一家能够挂靠的公司帮你续交社保,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操作办法。


发布人:f85f****    IP:101.229.1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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