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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农业的发展是社会的稳定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自古以来,我国就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中的一些难题,但最令大伙儿担忧的是,今天的农村,城市化进程也加快,很多农民选择到城市打工,家乡的土地也因为闲置不用而被留在农村种田的人逐渐减少。
针对现代农业发展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在我国为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隐患只有深层次的农村地区开展的一系列改革创新工作中,不仅对农牧业经营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而且对农地进行了全新升级的改革创新,一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有效措施,把闲置的农地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把农牧业生产经营制度落实到位,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现在,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乡村早已进入了乡村振兴发展趋势环节,乡村振兴局也于2020年成立,乡村振兴促进法也宣布通过决议,并定在2020年6月实施,能不能看到,乡村振兴是现阶段三农发展趋势中的重中之重,在今后两年内,我国将在深度乡村开展一系列新的改革创新工作,对农地的保护措施也将落实,改革创新规章制度也将逐步完善。
并且小编在2020年发布的农村振兴促进法以及1号文件中也掌握了不少与土地有关的对策。文件内容中,我国也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乡村深层次改革工作,健全乡村土地法规,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并将继续科学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根据规定制定土地有偿转让的相关规定,建立有偿服务退出机制。
并且这一对策的发布也代表着农村土地也可以流转,进城落户的农民也可以参与这一民生工程。假如;村民早已在城镇定居,家乡也有了农村住房和农地的话,则可以 参加有偿服务奖励制度。
简言之,就是农民以前所有的农村宅基地和农地都可以 在村集体内部出让农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永久性退出土地经营权之后,选择到城市安居,地方政府也会给予参加该制度的农民一定的补偿。这样还能解决土地闲置不用的难题,另外还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当然,在探索这一制度安排的同时,我国也是有规定的,就是不允许村组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的必要条件。只要不是住在城市的村民,就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强制规定村民参加,让住在农村的村民进城生活。
总之,现阶段土地有偿服务退出是一种示范应对,并非每个地区都能执行,现在还有一些地区在寻找“以地养老服务,以房养老政策”,鼓励孤寡老人按规定退出土地和农村房屋,领取一笔补偿款到敬老院生活。对于并非进城落户的村民,目前我国也采用了一些让村民获得财产收益的方法,如:鼓励村民经营土地、管理土地或入股投资农业合作社等,使村民从土地中获利。
所以,针对现在乡村土地所做的一系列改革创新工作,对于乡村村民或说是非常有益的,假如以后,孩子们没有乡村生活,想去城市安家,那么能够 将继承的土地和乡村房屋明确提出,拿到补偿后好好改善生活。这样也会让土地的使用价值得到灵活的运用,自己也不用担心自己家乡的土地和乡村的房屋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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