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良性发展的4条建议
2021-04-26 15:42  浏览:326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我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不清,未能根据服务类型分类管理,养老产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不足,以及日间照料中心本身的制度建设不完善。对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发展,有如下4条建议:




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明确功能定位


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是社区养老的集中体现,属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要一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延缓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的时间,节约养老成本,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我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初衷应当既可提供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床位服务,也可提供完全自理老人的文娱活动。但实际上,大多数社区并不能提供如此规模的场地,最常见的是三、五十平米,几张床位,有的甚至没有专门的服务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进行再定位,明确其对于首要功能。无论何种自理阶段的老年人,如果有家人可以提供照顾,国家应鼓励居家养老,并为其提供上门服务、护理补贴以及对非正式照顾者的支持性服务。对于无家人照顾的特殊老年群体,则由社区或机构提供照顾。


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分类管理和补贴


老年人的健康情况和养老需求不尽相同,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内容也有不同类型。要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日间照料中心,对不同类型日间照料中心实行分类管理,并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


对于那些提供文体活动的社会型日间照料中心,可以不安排专门服务人员,服务对象限于生活自理的老年人,国家不给补贴或给予少量补贴;对于整合性日间照料中心,则要求有专业的医疗人员、照护人员、心理师、社工师等人员,服务对象限于轻度或中度失能老年人,且经过专业失能等级评估才可以入住,需专家推荐才可以转介到养老机构,政府通过运行补贴、护理补贴等方式予以专项补贴。


三、要积极推进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也存在“一盘散沙”问题,单个的、小规模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举步维艰。小规模、低水平的养老机构发展并不理想,各地正在探索建立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机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也适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协助下,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整合,打造统一名称、品牌、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网络,通过连锁化经营,实现日间照料中心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打造集休闲娱乐、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护理等一体的集约化服务套餐。


四、社区日间照料模式要完善制度建设


目前,政府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支持主要体现在资金支持方面,在专业管理方面较少,并未形成较为系统和规范的管理体系。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制度化建设应该涵盖对服务提供机构的管理、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的管理,建立标准化、统一化的专业评估团队与评估标准等、对服务效果的评估与问责制度等。


此外,在养老领域,针对老年人身体日益弱化的情况,老年人风险防范机制必不可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制度建设与完善,不仅要加强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协调。


发布人:043d****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