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暂停探视!拱墅这29家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
2021-01-29 15:05  浏览:39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重要通知

为进一步筑牢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



此次封闭管理涉及拱墅29家养老机构


具体有哪些规定?还能新办理入院吗?

了解一下


1

暂停探视,倡导“非接触式探视”

暂停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倡导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等方式进行“非接触式探视”。相关机构可设置视频通话室等。

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接收新入住人员,确有必要,只接收失能或部分失能老人;相关老人须持有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机构内隔离区域进行14天健康观察。

2

暂停居家养老有关服务

暂停城乡社区照料中心服务;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除中短期全托服务外,暂停运行;老年食堂等暂停堂食,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提供预约外带服务。

3

严格出入管控

封闭管理期间,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返岗时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组织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机构新入职员工必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机构内隔离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上岗。

严格医养结合机构院感管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服务;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4

加大关心关爱

村(社区)要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因子女未能返乡回家的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散居的特困供养对象,家人参加抗疫而得不到照料的老年人和儿童,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依托城乡社区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组织探视了解在家生活情况,做好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编辑 徐秀丽

来源|拱墅发布


发布人:66f6****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