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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91.3万老年人享高龄津贴
2021-01-24 02:01  浏览:65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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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据云南省民政厅新闻发布会介绍

云南省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截至2019年底

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692万

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14.2%

“十三五”以来

云南省坚持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

聚力改革创新

努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在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上

取得明显成效


养老床位达18万张

云南省连续9年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件惠民实事全力推进。从2020年起,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州市的综合考评事项。

“十三五”以来,中央、省级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6.8亿元,全面改造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农村幸福院3512个,养老床位达18万张,比“十二五”末增长46%﹔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39%。

91.3万老年人享高龄津贴

2020年6月起,全省城乡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指导标准提高到832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一档达835元/人.月,二档达418元/人.月,三档达251元/人.月。

建立完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省级每年投入补助资金8000万元,惠及91.3万老年人。


推进3种“医养结合”模式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开设医院、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分支机构﹔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截至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有148家(内设医院28家、有护理站24家、医务室96家),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签约率达98%。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共推动90家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

手机预约入住养老机构

2019年8月,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正式上线,帮助机构运营,方便政府监管,实现了项目、机构、床位、老人、资金等全方位的管理。

目前已接入228家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118家家政服务公司,提供94项居家服务,通过智慧养老管理平台和床位二维码管理系统,全省已录入3809家养老服务机构信息,为2071家服务机构生成床位二维码9万余张。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进入“一部手机办事通”,接受社会预约入住。


165家社会兴办养老机构获建设补助

2015年以来,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自建产权用房一次性给予每张10000元补助﹔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每张5000元补助)。2015年以来,全省165家社会兴办养老机构获补助,带动社会资本约18.11亿元。

2018年起,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养老机构责任保险160元/床/年、雇主责任险160元/人/年给予补助,省级对公办养老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80%补助。

2019年起,省级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综合机构收住老人身体状况、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按实际收住老人的床位数按月给予补助,养老机构可享受最低每床每月60元,最高每床每月280元的补助。



亮点解读

2020年,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围绕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繁荣老年用品市场、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提出了5个方面共17条具体政策措施。


01

所有街道建设综合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若干措施》指出,要着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在城市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2年底,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02

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针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对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若干措施》明确,要聚焦这一特殊群体,重点扶持发展针对性的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到2022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03

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

农村地区养老情况复杂,特困人员、失能、残疾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服务也不容忽视。《若干措施》指出,将推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通过改扩建、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人照护单元等形式,将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继续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到2022年底,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04

闲置空房改造成养老设施

《若干措施》明确,政府要制定整合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将城镇中闲置的厂房、医院、校舍,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老旧小区整治后配套的服务用房,按程序可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持续增加养老服务有较供给。

05

将培养5万名专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为提供更高质量、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若干措施》指出,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程,鼓励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结果作为养老护理人员享受有关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2022年底,全省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5万名、专兼职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2750名,并对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


云报客户端综合

来源:人民网、开屏新闻等

责编:戴菲


发布人:5a25****    IP:117.173.5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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