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退休待遇的保险有哪些?
很多人可能对我们的社会保险了解并不全面。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们的社会保险共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还分为职工养老医疗和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每一项保险的规定和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只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退休待遇,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压根就没有退休待遇。
退休以后,不会涉及到工伤问题,即使生育也不会发放生育津贴,失业金也不会发放,因为有了养老金的稳定收入。
如果不能够领取养老金,一样也不能享受上述三项保险待遇,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领取养老金,但不属于退休待遇。因为我们方便有关制度文件的角角落落,都发现不了退休两个字。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以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共同筹集资金形成的,需要不断的年年缴费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不过地方可以对高龄老人、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降低标准,倾斜照顾。
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养老保险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一般来说各地的规定都是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15年,然后再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另外,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养老金。
在实施《社会保险法》以前,确实也有过加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情况,不过是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返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过这已经是过去式了。
医疗保险国家并没有规定统一的年限。《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医疗保险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国家规定年限是按照各地规定执行。目前,跟养老保险一样只要求15年的是上海市和广州市等少数地区。像杭州市是要求20年,北京市、青岛市则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重庆市、南昌市这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医保的各地规定确实差别很大,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足,相应年限的有的地方允许一次性补缴,有的地方是需要继续缴费。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个人只能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是不能以企业方式缴费的。
虽然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但是很多人并不愿意延迟退休继续缴费,毕竟人的未来充满了各种可能性。随着年纪越大,出意外的可能性会越高。不过,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目前全国自上而下各个地区已经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信能拿出一个社会普遍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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