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公布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人社发【2021】32号)。今年养老金调整的时间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时间。很多老人也表示于6月18日当天领到了调整后的退休养老金。2021年山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是如何调整的呢?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养老金调整,依然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进行。
第一,定额调整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1元。相对于去年的增加53元,降低了两元。
第二,挂钩调整部分,跟往年一样是分为两部分的,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
不过,山西省还是将退休人员分为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两类进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整。
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每年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比上年度降低了0.1元。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按10年计算。另外,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同时要按照上年度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比上年降低了0.3个百分点。
另外,今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并没有跟去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一样,明确按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挂钩时包含冬季取暖补贴。山西省冬季取暖费的标准是3360元,平均到每月为280元,增加1.2%为3.36元。
有的养老金到位的老人已经证实,本次按养老金水平调整养老金,确实基本养老金水平中不包括冬季取暖费。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
按缴费年限调整,每年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1.1元,比上年的1.3元降低了0.2元。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按10年计算。缴费年限的确定方式,跟企业退休人员一样。
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方式也跟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只有1.2%。相对而言,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增加的标准,要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标准。
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被称为普遍调整,倾斜调整部分才是真正的特殊调整。
倾斜调整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进行照顾。本年度倾斜调整部分的标准,实际上是有所上升的。
高龄老人倾斜照顾,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70~75周岁(不含)、75~80周岁(不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37元、38元和39元。标准相差不大,但实际上这是山西省第一次将高龄退休老人划为三个档次,过去只是70岁以上老人统一标准,2020年是增加37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照顾,跟去年一样,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增加15元。
企业军转干部实施以上养老金调整以后,基本养老金不足3303元的补到3303元。
举个例子:
养老金3000元,企业退休职工,缴费年限30年,不享受老年人倾斜增加和艰苦边远地区增加。定额增加51元,按缴费年限增加60元,按养老金水平增加36元,合计增加147元,养老金增幅为4.9%。
养老金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年限30年,不享受老年人倾斜增加和艰苦边远地区增加。定额增加51亿元,按缴费年限增加33元,按养老金水平增加60元。合计增加144元,养老金增幅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