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静宁县以满足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实现特困供养机构提质达标为目的,对全县5所由乡镇管理的农村敬老院统一收归县民政局管理,将医疗机构专业化服务向农村敬老院延伸,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并创新拓展机构养老服务。通过探索机构养老管理服务新方法、新路径,养老服务体制进一步健全,服务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农村敬老院主要用于政府兜底养老保障。每年从县财政预算安排7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规范运营。由县民政统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资源,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快实施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改造完善消防安防、用水用电、餐饮住宿等基础设施,购置配备基本康复辅具,进一步改善农村敬老院生活照料和基本照护功能,确保房屋建筑、生活设施设备、功能用房符合要求,全力保障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服务需求。
二是完善管理体制。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精神,鉴于各相关乡镇政府对农村敬老院管理较为粗放、支持能力不足,将5所农村敬老院管理权限统一收归县民政局直接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实现集中管理。各相关乡镇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加强各农村敬老院安全监管,会同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农村敬老院安全工作。
三是改进运营模式。全面推行实施县域“1+N”(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联辖区内乡镇敬老院)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即以县福利院为法人,对不具备独立法人登记条件的威戎、界石铺、古城、李店、甘沟敬老院作为分院,供养资金全部划拨福利院,由福利院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了各敬老院资金安全、管理安全、运营安全。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诊疗服务协议,定期组织开展敬老院入住老人健康检查、心理慰藉、慢性病治疗、身体康复等活动。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农村敬老院餐饮服务,加强食材原料的采购、存贮、加工监管,明确日常饮食标准要求,全面改善了敬老院入住老人饮食。
四是增强工作力量。持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各农村敬老院供养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科学设置管理和服务岗位,配齐配强管理和护理服务人员,制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养老护理知识和技能岗前培训,促进护理服务人员能力与岗位需要相适应,由福利院进行统一考核管理,确保了服务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