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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论场丨老人赠与百万房产,谁该尴尬?
2021-05-19 17:50  浏览:368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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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晴


曾经在网络上掀起热议的上海老人将百万房产赠与水果摊主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海宝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件事说来话长。2017年,上海一88岁老人来到公证处办理意定监护,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与他无亲无故的水果摊主小游(化名),其中包括价值300万元的房产。为何会有如此之举?因为这位老人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近些年在生活上一直受到小游的照料。


但此举一出,老人的妹妹与亲属有了异议。老人妹妹与小游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双方相互质疑对方对老人的照顾并都拿出了证据。这件事细节很多,不一一列举,详见视频。事到如今,案子还未尘埃落定,房子的最终归属也尚未判决,但已是拉扯许久,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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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实的判断,终会有一个结果,但为何能让网友感慨不断,其实还是戳中了“独居老人如何养老”所涉及的一系列关乎亲情与民生的现实问题,点出了一些群体的焦虑。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三口之家甚至更小的家庭单位越来越多;流动人口3.76亿人,十年间增长将近70%。我国流动人口增加,这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的体现,是好事,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现在很多家庭,父母与子女生活在两地,父母老了,总有一方会先离去,独居老人越来越多,这听起来令人伤心,却需要面对。


究竟独居老人该如何养老?社会该如何“适老”?面对新变化,我省也出现了一些新探索。5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民政领域的重大规划和主要举措,其中提到将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力争90%以上的街道建成一个兼有嵌入式养老机构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居家社区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社会在进步,服务在完善,以极端案例做“贷款担忧”大可不必。关于老人的养老与遗嘱问题,首先要遵从老人的意愿,这与情与法都无可厚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也都有涉及。但笔者还想说,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小游一家与老人的相处其乐融融,为老人过生日,老人对小游的孩子也很喜爱。看到这样的场景,小游起码做了一件好事,他让老人在清醒时的晚年是有陪伴、有欢声的。


虽然我们以法律将养老问题的各种责任作出了明确的圈定,但在这个问题上,情确乎是大于法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关于养老,社会保障更广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作为子女,设想有一天,如果父母拿出一纸遗嘱将你排除在外,这究竟是父母的糊涂,还是你的尴尬?


编辑:屈晓妍


发布人:9f8e****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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