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塔县始终坚持“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深化民生事项改革,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是提高救助标准,兜牢“基本生活底线”。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标准,目前已全面完成提标工作任务,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589元/月调整到63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4788元/年,同比增长8%。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分别不低于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补助9924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补助7716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补助7224元,有效保障了全县3897名城乡低保对象和524名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二是提高服务效率,畅通“最后一公里”。落实“马上办、简化办、先行办”等15项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对急难型救助对象简化手续,按照“先行救助、后置审批”的原则,给予临时救助,针对因遭遇火灾、患重大疾病、因教育支出大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及时进行救助,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救助,真正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至目前共救助627户1676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3.49万元。进一步加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建设,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有人受理,形成快速响应长效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应。三是加强养老保障,托起“幸福夕阳红”。在全县建成养老机构4所,入住老人200名,各类床位达到85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35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51%,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多渠道招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48名,围绕养老服务政策、机构养老及居家社区养老的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及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老年人护理方法和工作流程、分散供养照料护理、失能失智老年人智慧服务平台操作等方面,积极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组织专业培训5场次,参与人数达152人。为全县低保户中的60-79岁困难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资金,至目前共发放补贴资金0.88万元,惠及88名困难老人。四是关爱儿童成长,打造“七彩童年”。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不断用专业服务守护儿童的健康成长。投资1331.89万元,建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院,设置床位75张,配套儿童生活、医疗保健、休闲娱乐、食堂餐厅、公共浴室、洗衣房等各类功能型用房,用以解决全县城乡未成年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抚养、教育、康复等问题。为全县10个乡镇(社区)配备儿童督导员11名、村(社区)儿童主任86名,开展业务培训2场次,重点落实政策宣传,做好走访落户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切实解决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中“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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