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对于广大群众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很多人之所以愿意年轻时候缴纳社保,就是希望老了以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对于不少退休老人来说,这也是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大家自然希望金额越高越好。
当然每年国家都在调整养老金,就是为了提高退休老人的待遇。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广大参保人员的好消息也越来越多。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地区明年起养老保险制度将迎来变化,新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事关广大城乡居民,还是需要提前了解一下的。
这一地区也就是山西,其中《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会在2021年起实施。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山西省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又对于城乡居民进行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养老的问题,老百姓的“钱袋子”也要鼓了。
也就是说除了基础养老保险之外,山西又新增了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也已经明确,按年进行缴费,分别5个档次。从最低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到最高5000元这5个档次,之所以实行这一制度,有业内人士指出主要是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偏低,2019年人均待遇仅1494元。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人群在养老这方面的问题,于是这一新规才出现了。按照规定来看,城乡居民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后,还可以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只要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年龄,满足相应缴费年限,就可以和养老保险一样,按月领钱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资金也不是全部都要老百姓掏钱。对于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也会给予一定资金上的补贴。至于补贴的标准,200元补贴70元、500元补贴120元、1000元补贴200元、2000元补贴360元、5000元补贴600元。
如果当年不缴费的话,就不再进行补贴了。之后进行补缴的话,补缴的这部分也无法享受缴费补贴。对于山西老百姓来说,基础养老保险加上补充养老保险一年可以拿到手2498元左右。这一资金相比之前,直接提升了1000多元。换句话来说,确实从根本上解决了低收入人群的“苦恼”。
更为重要的一点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想到,对于明年起实施的补充养老保险,还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那就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话,停止缴费;如果已经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从次月起停止支付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这点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否则的话,一旦老人意外离世,这些资金就全“作废”了。其实从山西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就可以看出,每年除了会关注城镇职工的养老问题之外,对于城乡居民也是很“上心”的。
相比城镇职工来说,城乡居民在养老这方面的待遇并不高,虽然农村居民需要用钱的地方不如城里人,但是随着生活各方面开支的加大,需要用钱的地方也越来越多。即便是农村居民,在养老这方面也需要有保障。而山西就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才实施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让更多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到这一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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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环球网《山西明确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最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