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青岛市针对社会化养老都有那些举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者兴办社区养老为出发点的科技服务企业,青岛都有哪些优惠或者扶持政策?
3月17日下午,青岛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屹卿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时,就网友关注的兴办养老机构的政策进行了答复。
一、养老机构扶持政策
(一)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以养老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并符合养老建设规范的新建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1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分3年拨付到位;对通过改造或租赁用房(租用期须达到5年以上)形式建设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分2年拨付到位;对符合标准的护理型 ( 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20%。
(二)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养老机构收住自理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收住部分失能、失能 ( 失智) 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一)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为5A级、4A级、3A级的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照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家庭养老床位运营补贴:对签约为护理型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政府按照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补贴。
(三)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补贴:对签约为护理型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政府分别按照1000元和2000元的标准予以适老化改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