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深圳已经17年,现回老家有影响吗?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你现在深圳缴费已经17年,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现在回老家,即使不再继续缴费也不会影响你今后回深圳办理退休。
如果你从深圳离开时,回到老家以后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的,可由用人单位继续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回去不再工作的,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在老家开设临时账户,继续在老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符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条件的,可以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老家,今后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时,在老家办理退休。
可能有人会说,在深圳办理退休更划算,从理论上来说,由于深圳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总体上可能会比你老家高,在同等缴费基数的情况下,在深圳办理退休的确养老金更高一些。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18年修正)》的规定,对于深圳户籍的职工,缴费基数的确是比较高的,最低也是按照深圳市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在深圳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也会相当于在你老家按照80%左右的缴费基数,深圳户籍的员工退休后养老金的确会比较高。
但对深圳户籍外的员工,其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基本上都是按照深圳市最低职工工资标准来作为缴费基数,目前深圳市的最低职工工资标准为每月2030元,这个标准是从2015年开始执行的,2015年之前更低。即使是按照每月2030元来作为缴费基数,每月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只有162.4元,每年也才1948.8元,缴费17年也才33129.6元,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只有238元。如果是2020年在深圳办理退休,2019年广东省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每月6338元,平均缴费基数是2030元,二者的平均值是4184元,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为41.84元,缴费17年基础养老金为711.28元,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养老金为949.28元。
如果你是在2020年在深圳办理退休,缴费17年实际上每月的养老金不到1000元,只有949.28元。当然这主要还是在深圳缴费太低的原因导致的,实际上这个养老金水平还低于成都、重庆等地的养老金水平。这里之所以要计算一下在深圳办理退休的养老金,主要是提醒大家不要过于迷信在深圳办理退休会比在老家办理退休养老金会高很多,因为现在养老金各省都是实行了省级统筹的,养老金的计发基数都是按照全省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果属于深圳本地员工,由于缴费基数高,退休时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可以按照深圳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18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退休前离开深圳的员工,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三种办法来处理。
一是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的,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终结在深圳市养老保险关系。这里指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的情况包含了年龄因素,比如男性在50岁之内,女性在40岁之内,超过了这个年龄,养老保险关系就无法转移,同时也包含了退休地的因素,比如符合将深圳作为退休地的条件,养老保险关系是无法转移出去的。
二是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终结在深圳市的养老保险关系。当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这肯定是不划算的,还可以在其他地方继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以后,还可以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三是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本市的,本人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累计计算,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缴费达到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达不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并按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领取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
综上所述,按照这个规定,结合你的个人情况来分析,如果你符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最好是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老家继续缴费;如果不符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的,因为已经符合在深圳办理退休的条件,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再回深圳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