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百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600元 城阳区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再调整
2021-03-17 14:56  浏览:276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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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茜 青岛报道


日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阳区调整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凡具有城阳区户籍、年龄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年龄段申领高龄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

《方案》明确,城阳区申请高龄补贴的发放条件为具有城阳区户籍、年龄满80周岁的老年人,从年龄达到80、90、10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本年龄段高龄补贴。高龄补贴的标准为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老年节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节日补助,标准为每人700元;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300元;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城阳区高龄补贴申请需提供城阳区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常住人口登记卡)、代发银行个人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城阳区高龄补贴发放程序为,由高龄补贴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审批表。高龄补贴的集中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10日。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5天。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录入“青岛市智慧养老平台”并提交。城阳区民政局对街道提交的数据通过平台进行复核,比对殡葬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平台予以驳回。城阳区民政局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高龄补贴发放拨付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按月发放到老年人个人账户。其中,明确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每月20日前,通过平台提报高龄补贴发放拨付单,城阳区民政局每月25日前,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高龄补贴发放拨付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按月发放到老年人个人账户。

此次《城阳区调整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实施方案》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布人:7704****    IP:61.145.04.***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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