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放开了三胎政策,并提到要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其实,彩礼习俗早就应该取消了。
彩礼其实是对女方父母“过去生养成本”和“未来养老费用”的一次性经济支出。
在过去社会,男女婚嫁时,男方会给女方一些彩礼,彩礼的形式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是实物,有的地方是货币。
从实质上来讲这是一种经济交换。
过去,女子嫁入男子家之后,基本上不再参与娘家的生产活动和父母未来的养老活动。
这也就是民间通俗说的,嫁出去的姑娘就是人家的人了。
试想,你养一头猪还得谋求一些经济利益呢,何况是人。
因此,诞生了“彩礼”,合理的彩礼是男方家庭认可的,毕竟你得到了人家一个十七八岁的大活人呀,毕竟你为了不参与岳父岳母的养老呀。
这种“一次性买断”是广泛被认可的。
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后,社会进入了“生男生女一个样”时代。
这种时代背景下,已婚妇女仍然会或多或少地在经济上补贴娘家,并且承担会在平均分担父母的养老。
举个例子,以前农村出嫁女是不参与娘家父母的养老轮值和医药费均摊的,现在则全部参与,跟儿子承担相同的义务。
并且,国家早就出台了保护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支付彩礼在经济交换角度来看,其实是承担了双倍的压力。
婚前,通过“彩礼”这种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清了女方的生育成本和岳父岳母未来的养老支出。
婚后,女方继续对娘家进行补贴、参与或承担父母的养老活动,这就会给男方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
最后,在生男生女一个样时代,在保护婚期财产时代、在女儿也是养老人时代,在提倡三胎时代,确实应该取消彩礼习俗或者实行象征性彩礼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