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新退休的人员,一般都不会参与当年的养老金调整。因为养老金调整的范围都是上年度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已经领取了退休待遇的人。
不过,当年退休人员却会经常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当年度的养老金计算因素不完善,只是发放临时性养老金。
按照退休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退休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主要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三个因素相关。
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实际上就是平均缴费档次,一般在0.6~3之间。不过,一般仅仅指的是实际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指数。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具体到月。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指的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有企业固定工人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连续工龄。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就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了。
以上两个因素在退休时就可以确定,但是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却比较麻烦。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统筹以后,计算养老金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是全省统一的。但是由于2019年我们的养老保险缴工资口径由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逐渐过渡到城镇全口径就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因此,各个省市还处于过渡期。
现在不少地区确定计算养老金的社平工资,并不是两种工资中的一个,而是按照人社部门统一制定的过渡方案发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发布一般在当年6~7月份才公布。比如说,山东省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金相关待遇计发基数为6573元。这样养老待遇的理顺,可能就会有所推迟。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虽然算起来简单,但是一项最重要的因素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公布。2016年开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由人社部统一公布,2016年是8.31%,2017年是7.12%。一般也是在次年的七八月份才会公布。
如果没有得到有关记账利率个人账户的真正额度就难以确定。
(三)过渡性养老金也是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也需要等待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
个别情况下也会出现有关计发基数、记账利率,迟迟没有公布无法理顺临时性养老金的情况,比如2019年。
但是,养老金增加的模式和养老金重新计算是完全两码事。
养老金增加是按照国家统一发布的养老金调整通知、各省市实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来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统一调整。一般是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特别是挂钩调整,还有养老金水平挂钩。因此,只要养老金不重新计算,实际上按照国家统一调整增发的养老金也是临时性的。
综上所述,如果个人退休时的临时养老金没有理顺,即使2021年养老金增加也是临时性的养老金。不过相对而言,2021年养老金增加到位时间(一般是7月底)还有几个月,说不定养老金计发基数很快就公布,然后养老金就会真正计发了,会比国家养老金调整到位更早。2020年山东省2019年退休的老人就遇到了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