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浪潮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紧迫。”今年重庆两会上,重庆市人大代表、江北区五宝镇下湾村水果种植户李操通过调研,提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建议。
李操表示,目前,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李操认为,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特别是年龄在50岁以上的这部分群体,可能要到60多岁甚至70岁还在缴纳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而这个年龄的他们早已失去劳动能力和收入,他们的生活基本上靠子女供给,已经没有能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因此李操建议,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个人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趸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费,让更多人民群众及时共享发展红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