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为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目标任务,泰和县财政局着力“三个到位”,充分发挥社保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人员代缴工作。
一是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继续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其代缴当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还未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经到村入户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后,及时做好参保办理工作。
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做到“一个不漏”。根据“摘帽不摘政策”要求,今年该县财政按每人最低缴费100元标准,为20364名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3.6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8505人。
三是服务群众到位,做到“家喻户晓”。目前,该局已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代缴,并由县居保局印发告知书,告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的相关信息,真正做到政策落实“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来源:泰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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