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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我省织密网兜底线 全面推进社保扶贫
2020-11-13 03:56  浏览:71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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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朵海平 报道) 11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1月到目前,全省36.55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其中为6.77万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89亿元)。为45.44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群体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911.36万元,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据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鲁俊介绍,我省社会保险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在“入口处”降低门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在“出口处”提高待遇,助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在“过程中”优化服务,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服务;通过大规模“找人”一一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社保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据介绍,2018年,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115号),明确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其中在2018年代缴的50元的基础上,2019年、2020年继续实施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重度残疾人按每年300元档次标准,由政府全额代缴。省社保服务局利用人社部扶贫信息平台、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实时掌握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代缴情况,通过调度督办、不定期通报等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代尽代的目标。

我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落实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保证了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按月享受了养老金待遇。我省连续八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全省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80元。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待遇水平达到201元,位居全国前列。做到了兜底保障,待遇享受“不漏一人”。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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