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11月5日,北京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整体质量。
今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67.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6.4%;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71.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24%。截至2020年6月,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共544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共1005家。
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共18条,以建立职业补贴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为目标,加强制度设计,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培训管理体系。《实施办法》首次将岗位补贴与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切实提高养老机构专业服务质量。
《实施办法》对养老服务人才的概念做了明确界定:指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养老管理人员。
养老护理人员
主要分为机构护理员和居家护理员。养老护理人员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后,方可纳入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范围。目前,本市养老机构内在岗养老护理员中,签订劳动合同5181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1172人,签订劳务协议(含非退休人员)约3000人。
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是指在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服务规划等工作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养老管理人员
主要是指养老机构院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站长、养老服务企业负责人或投资人等管理人员。
为补齐北京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短板,提高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稳定性和综合素质,避免人才流失,《实施办法》从三个方面发力。
高级技师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
设立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对在养老机构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劳务派遣协议)、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经民政部门核实后,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由各区民政局通过民政资金统发监管平台直接发放养老护理员本人,特别明确提出奖励津贴不得折抵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如发现养老机构违规将奖励津贴折抵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情形的,经核查属实的,追缴相关补贴资金,并把相关养老机构纳入信用黑名单。
(注:《实施办法》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两年后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给予补贴。)
职业技能等级如何认定呢?
由人力社保部门或教育部门认定的,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单位,颁发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此次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的发放,直接与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挂钩,更加重视养老护理员实操技能水平。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护理员岗位能力,在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时,护理员的实操水平最直接地体现出护理员专业性,最切实地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鼓励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针对目前多数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就业意愿不强的现状,《实施办法》提出,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享受一次性入职奖励。
为避免毕业生获得入职奖励后发生人才流失的风险,《实施办法》对入职奖励发放方式进行了优化,明确规定入职奖励在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分三年发放到位,入职前三年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30%、30%、40%的比例由区民政局通过民政资金统发监管平台发放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入职时间以毕业生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为准。发放期间,申请人离开养老服务机构的,未发放部分奖励不再予以发放。
毕业生入职奖励的设立,旨在下大力度吸引和鼓励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服务规划等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发挥专业力量、带动行业生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 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为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综合素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整体化建设,按照分类培训、分层培训、全员培训的设计,形成本市养老服务人才“两类、三级”培养培训体系。
实行“两类”培训制度
即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为落实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实施,重点强化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
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由市、区民政局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养老护理人员等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国家及本市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咨询师等教育培训大纲及教材执行。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所需经费按照实施层级分别纳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健全“三级”培训体系
打造有层次、有分工、有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确保每年对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一次全员轮训。
市级
组织实施全市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示范性培训。
区民政局
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市级培训外的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养老服务机构
组织本单位养老护理员入职培训。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