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国有企业退休后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时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刑满后可以继续享受原来的养老金待遇。
退役后养老金的政策依据
① 关于养老金退休后分配的最早参考文件是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关于《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退休、退职工人因为违犯法纪被判处徒刑的时候,在服刑期间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退职待遇,并且收回其退休、退职证件。服刑期满恢复政治权利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② 以上是最早出台的政策,也是当前政策的重要参考,现主要分配依据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lsdhh200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函[2003]315号),具体内容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查询。
退休人员判刑后发出的养老金摘要
1、退休人员在被判刑前可继续按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假释被撤销继续执行的,从撤销当月起停止基本的养老金;假释期满宣告原判执行的,基本养老金将继续按照量刑前的标准发放,并参与下一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判处拘役以上、劳动教养的,在有期徒刑、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暂停办理退休手续,服刑、劳教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国有企业普通职工退休后违法犯罪的养老金工资按上述内容缴纳,但不适用于公务员退休的国有企业领导,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概括如下: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宣告缓刑的,不领取退休待遇,原基本退休费用的60%作为生活费计算支付。刑罚执行后,基本退休费减收40%,补贴由办事员确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原退休待遇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取消之日起。刑罚执行后,生活待遇由原缴费单位自行处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后养老金的分布,按其退休状态、刑期、服刑方式有较大差异,退休后应过上稳定舒适的生活,不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