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高龄化不断加深,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各街道、社区,老年人家庭乃至全社会,都密切关注着养老问题的方方面面。
如今,浙江省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日渐扩大,养老服务内容也在持续更新,智慧软件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至2025年,我省将实现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目标。
政府提供“补贴”居家养老服务买得起
传统消费理念让不少老人宁可过得委屈些,也要把钱省下来。而对生活困难的老人来说,消费观念还在其次,购买力不足是关键。
为让老人买得起养老服务,2012年,浙江省民政厅就发布《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提出从当年起,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基础上,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分两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补贴标准,向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组织购买服务,提供给补贴对象。
随着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不断完善,享受补贴的老人越来越多,截至去年底,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占老年人口总量的3.1%。
服务跟着老人走居家养老服务买得到
随着老年人消费需求增加,购买能力增强,如何买到触手可及的养老服务?
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让普通家庭买得起、买得到服务,是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浙江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实现这一目标,仅仅依靠政府建立养老服务设施是不够的,需要社会上更多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参与,需要专业机构运营。既要建设好,也要运营好,才能提供优质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设施要星罗棋布,让老人触手可及。浙江省民政厅在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养老机构可缩小单体规模,增加机构数量,参与运营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服务场所,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上门服务。社区也可建设居家“虚拟养老院”,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农村地区要因地制宜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推广“农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老少同楼等模式,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得到养老服务的需求。
社会力量的参与已为老年人带来便利。因腿脚残疾,金华86岁的陈爷爷出门理发成了大问题。于是,他向金华市8890便民服务平台求助。随后,创社坊西关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工作人员还应陈爷爷老伴要求,手把手教她简单修剪。创社坊西关街道社工站正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力量之一,不仅为高龄困境老人上门理发,还开展助餐、助洁、护理等多项养老服务。
同时,浙江省民政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正在进行中。届时,“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高效运行,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都将使老年人获取服务更便利。
先调查再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更精准
不仅服务多样化,我省各地还拿出不同举措,使服务更精准。
如杭州市下城区推出“养老顾问”制度,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中,根据服务对象基本情况,运用专业方法引导和挖掘老人真实需求,有效链接政府、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咨询建议或科学制订个性服务计划。养老顾问在收到服务对象能力评估报告后,会上门进行首次家访,核对老人基础信息,了解家庭环境,征询其主观需求或帮助其挖掘需求,介绍相关政策及服务内容和流程。然后,根据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等级额度,结合老人实际状况和服务资源,形成专业建议计划书后,再次上门征求意见,引导刚需老人更多参与体验助浴、康复、照料等专业服务项目。
智慧养老平台的建设、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的执行等,都有助于养老服务供应商更详细、精准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使养老服务更得老人心。
未来应建
“老年友好社会”
“养老服务的最终目标不仅是把老年人照护好,更应该尽量延长老人独立自主生活的时间,这是给予他们真正尊重的重要途径。”浙江大学老龄和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晓婷教授说,她表示,浙江在这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走在全国前列。
在浙江省,失能老人占人口的比例在10%左右,重度失能的2%至3%,他们是养老服务最重要的对象。而针对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我浙江省许多地区都已有了积极探索,如杭州推出“重阳分”机制,就是为保证专业照护人员定期上门帮助老年人解决基本生活护理而做的探索,社区工作者的定期随访也能为一般老人提供精神慰藉。
相比之下,农村空心化带来的老龄问题变得突出。随着大量年轻人外出,农村出现小型化家庭,即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许多老人孤单感、被遗弃感强烈,是最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
目前,全球范围内都提倡建设“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在刘晓婷看来,未来应该建设的是“老年友好社会”。
“你能否接受70多岁的老人慢慢地把电影票卖给你?你能否静静坐等80多岁的服务员为你端菜上饭?”刘晓婷说,老年友好社会需要社会观念的转变,需要全年龄群体的共同营造,对等且包容地对待老年人,是成熟的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应有之义。也就是说,提高老年人的尊严,不仅要把老年人服务好、照护好,还要营造一个公平、共享、包容的社会氛围。
刘晓婷建议,应鼓励老人与子女一起居住或就近居住,鼓励实行探亲假,倡导家庭照护责任的传承,回归家庭、重塑家庭。这样可以让社会养老服务回归到“补短板”的最初定位,同时可节省大量社会养老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