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河北日报」
9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每月25日前)。2021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649.08元/月——3245.4元/月。
灵活人员均可参保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上述人员均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没有户籍限制,年满16周岁以上非全日制在校学生,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都可以参加。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本人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按照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然后,按选择的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全部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负担。
近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908元。根据缴费基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21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649.08元/月——3245.4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未缴费的,未缴费期间视作中断缴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
缴费分为两种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两种缴费方式,分别是银行代扣代缴和自主缴费。
市人社局提醒,原在市本级通过邢台银行代扣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继续通过银行代扣代缴。请及时足额存入缴费银行账户,以免因金额不足扣款失败影响最后待遇享受。
选择自主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自主缴费。2021年度前已在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到社保机构核定缴费基数。
部分人员可享补贴
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燕赵晚报 记者侯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