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农民对于种地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从一开始的“种地不再交公、国家反而给钱”一瞬间就激发了农民的种地热情,可是随着周边物价和农资成本的上涨,农民的后代已经不愿意接班种地,而会种地、又愿意种地的农民,已经开始老去。
于是,有人便提议,既然年轻人已经不愿意再继续种地,而且,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已经开始进城落户,那么以耕地和宅基地为主的农村土地,应该作为农民的养老资本,让现在的农村老人能够有一个安详的晚年。
其实,让土地作为养老资本的最直接方法就是耕地和宅基地买卖,而农民和一些社会投资者对于后者的关注度,也明显较高。不过,考虑到耕地和宅基地的特殊性,能否妥善处理,将会对农民以及后代的利益,产生很大影响。
用土地转让资金,用来给农民养老的可行性,到底有多高?
作为农村土地中的重要一项,耕地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保障我国粮食的稳定供应。因此,国家逐步加大了对耕地的保护力度,禁止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改变耕地的原有用途,换句话说就是禁止耕地“非农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农民能够自主决定耕地买卖,也会因耕地用途的“上锁”,使其市场价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对应的资金,也很难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
与此同时,作为农村土地中另外一个特殊的存在,宅基地被视为农民的“根”,因此,并不是所有农民都希望将其卖出。比如,大部分农村老人,更希望将宅基地作为一项资产,遗留给子孙后代,而不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只图自己养老方便。而举家进城、不想再回农村以及拥有“一户多宅”且无法通过分户,合法占据宅基地的农民,对于宅基地买卖的态度,则正好相反。
综合以上来看,正是由于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以土地转让资金,作为农民养老资本的提议,其可行性实际上并不高。相反,这种以买卖土地,赚取“快钱”的方式,在城市高消费以及乡村振兴的双重影响下,对于农民而言,就会造成“城市呆不住、农村回不去”的后果,这无异于自绝后路。
刨除土地买卖以外,为了让农村土地助农养老,政策为农民指明了2条路,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与农民合作建房,开展民宿、田园养老等产业。这一措施实际上就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后,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进一步放活,从而满足部分市民投资意愿的同时,让宅基地给农民创造一份经营性收入。如果对应的项目发展顺利,那农民就可以用这份经营性收入,作为自己的养老资本。
第二,加快产业下乡推进速度,让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并让农民获得优先分红的权利。这一措施就是探索耕地经营权入市的直接表现,不同于以往的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这种方式,能够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入,进而成为农民的养老资本。不过,实现这一愿望取决于产业下乡的速度和相关政策的完善速度,不少农民表示希望自己赶得上。
面对以上“以土地助农养老”措施的出台,农民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宅基地的保护问题。虽然农民与乡贤合作建房,确实能给农民带来实际的利益。但是,农民一定要与对方,在村委会的见证下,制定好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协议,并在这份协议中明确利润分配方式、协议到期后资产处理方式等问题,以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