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有“门路”在外省代缴养老保险?40人上当三年才察觉
2021-07-05 17:07  浏览:37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市民在杨家坪派出所领回“多缴的养老保险”


有人称有“门路”在外省“多缴养老保险”,40人被忽悠进了圈套,直到三年后才得知实情。近日,家住九龙坡的游女士等人在警方帮助下,拿回来了“多缴的养老保险”。


去年6月,九龙坡区杨家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以帮办养老保险的名义,收取多人的补缴养老保险及“手续费”。接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相关人员走访,发现刘某某以该名义收取40人共计200余万元。


这是不是诈骗?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市民游女士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2017年底,游女士听说刘某某有门路“多缴养老保险”,游女士有工作单位,但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不长,因此刘某某“可以补足年限”的说法让她动心。游女士并非没有怀疑,但对方称这是各地执行的政策不同,没有问题。游女士向刘某某转账4万余元,刘某某很快也“办妥”了事,游女士可以查到自己在北方某地缴纳了养老保险。


然而,到了2020年,随着退休时间临近,游女士咨询了解才知道,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并不能转回到重庆,她连忙来到派出所报警。


民警前往外地进行调查,发现刘某某伙同刘某、邱某收取费用后,将143万余元通过外地一家公司的员工朱某、郭某某打入了当地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账户内,并非诈骗,而是通过违规操作为他人代缴养老保险,从中收取好处费。


为了挽回群众的损失,民警和该市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和协商,对方同意将143万余元进行扣押,并于日前由杨家坪派出所进行发还。


在发还过程中,民警不断对群众进行法律宣讲,提醒这类操作千万不能信,即便不是诈骗,也属于违规操作。


同时,民警提醒市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


发布人:9038****    IP:120.244.38.***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