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紧扣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结合经济工作“十大重点任务”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40件民生实事,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如下。
一、完善推动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事项内容: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解决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为重点,协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省部署,推出针对低收入群体的财政支付、信贷融资、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事项内容:开展异味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和汛期前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抓好农厕改造提升、运维管护、污水治理和日常环卫保洁,年内完成40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三、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
完成时限:2021年6月上旬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四、关爱服务残疾人和困境儿童
事项内容:投入196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220名脑瘫、智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继续实施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和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0个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就便服务。实施“手牵手圆梦行动”志愿服务,关爱困境儿童发展,为特殊少年儿童提供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学业辅导、感受城市、心愿达成等活动。全年计划建设不少于400处“希望小屋”。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团市委、市文明办
配合部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事项内容:加强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发挥帮扶责任人、驻村第一书记、乡村网格员作用开展定期排查,扶贫、民政、残联、医保、住建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涉贫诉求。加快推进脱贫重点区域乡村全面振兴,从政策、资金、金融、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办
配合部门: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六、实施特惠保险
事项内容: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按照每人320元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1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办
配合部门: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潍坊银保监分局
七、关心关爱军人军属
事项内容: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主题慰问活动,组织走访慰问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老党员、生活困难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和烈士遗属。规范做好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大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各类抚恤优待政策落地落实。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继续做好为烈士寻亲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取得阶段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八、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事项内容:年内城镇新增就业9.2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2%以上,开展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10万人次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深化“青鸟计划”,打造“青年驿站”,精准对接企业等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常态化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观教育、优质岗位推介、企业招聘对接、假期实习实践、返乡学子参观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搭建岗位和人才双向互动平台,吸引大学生“来潍、回潍、留潍”,帮助更多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招聘难等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团市委、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九、提升基础教育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2021年学校建设计划投资26.5亿元,新建改扩建优质中小学校50所,新增学位4.5万个。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网上办”,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等组织报名。加强对由教育部门监管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机构规范建设。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今年计划投资7.9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1所,新增学位1.5万个。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做好省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市级示范校。全年计划投入2000万元,完成462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事项内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省分配计划全面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100%县(市、区)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70%以上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年内累计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35处以上,80%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达到35处以上,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达到200处以上。实施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年内对至少100名基层医师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全面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以县为单位,覆盖率不低于81%,在全市范围开展市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技术培训。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配合部门:市妇联、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事项内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病种纳入慢性病医保支付范围。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消费业务的两定机构全部纳入省医疗保障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系统,实现异地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省内“一卡通行”服务。不断优化完善潍坊市医保信息系统,实现5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提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事项内容:继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适时提高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十三、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事项内容:建设改造农村敬老院8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0处,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1800张,为失智老年人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2100个以上。推行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持续保留办理纸质老年证,全力做好传统与智能化相结合的服务保障工作,联通潍坊与各地市,实现全省通用。开展独居老人智能水表关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用水检测平台,实时掌控用水状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十四、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事项内容:推进实施“透明快检”民生实事,建立全市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组织开展单位食堂安全“排雷”行动,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保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深化药械化领域“雷霆2021”行动,推动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工作,提升药品经营管理水平。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赋能工程”,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共治。出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大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组织开展重点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十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事项内容: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866套,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6.1万户以上。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交付进度,对列入2019年及以前年度计划的项目,年底前竣工交付率达到70%。建设改造修复污水管网30公里以上,新建城市绿道45公里以上,新增综合管廊廊体2.6公里、海绵城市面积4平方公里。发放租赁补贴875户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十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事项内容:完成城乡房屋排查和农村经营性用房整治工作。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年底实施规范升级的县市区占比达到90%。加快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进度,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率达到40%。推进“四好农村路”提升行动,新改建“四好农村路”600公里,改造危旧桥梁45座,消除通行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
十七、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峡山水库战略水源地水质提升保护一期工程,启动建设二期工程。实施安丘凉水湾头拦河坝、临朐石家河两个闸坝、九山镇弥河橡胶坝等4个河道拦蓄工程,开展滨海桂河、安丘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完成2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0平方公里。实施临朐、高密等农村饮水安全村级供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165处,重点改善村内供水水质、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八、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和“弘扬时代新风争当文明市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关爱困境儿童“手牵手圆梦行动”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红色旅游惠民行动,组织参与全省100场红色演出、100家革命场馆特色展陈、100家红色研学基地打造、100条红色旅游精品路线推广、100家红色景区创建等活动。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全力打造6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30个景区化村庄。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开展全市“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活动。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画节·第十四届中国(潍坊)文化艺术展示交易会、第五届潍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第六届潍坊市民文化节。组织开展“文润鸢都·艺进万家”文艺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策划组织“艺心向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联展暨百幅书法美术作品赠献百名鸢都先锋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文联、市作协、市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潍坊日报社、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广播电视台、市投资集团
十九、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事项内容: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对省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到位。根据省工作部署,落实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个人出生、教育、工作、养老等阶段,推动100件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各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事项内容: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强基础支点、感知设备以及应急处突、武装震慑力量建设。开展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聚焦聚力重点人员访查、危爆物品清查、行业场所督查、新兴业态检查、矛盾纠纷排查,集中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信访局、市国家安全局、武警潍坊市支队、潍坊海警局
二十一、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事项内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市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五张清单”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安全风险。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劳动社保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持续推进涉退役军人重复访专项治理,抓好疑难信访问题攻坚化解,开展退役军人“零进京上访”县市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完成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化解任务,力争重复信访事项化解90%以上,新产生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0%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
配合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十二、服务企业发展
事项内容:在全市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市、县、镇三级万名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各级服务企业专员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对接,建立常态化联系渠道,切实履行摸清企业情况、宣传解读政策、收集上报问题、帮助项目审批、督改安全隐患、协助争取资源、维护营商环境、指导企业党建等职责,真正使党委政府的惠企政策走进企业,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基本清零;让尊商重商亲商爱商蔚成风气,全市营商环境根本改善;推动一大批企业茁壮成长,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现圆满开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十三、开放公共场所限时免费供市民停车
事项内容:市、县、乡镇中心区域道路、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涉军涉密及有关敏感场所除外)限时免费开放供市民停车,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机关事业单位模范带头,率先启动;城市道路开放免费停车积极稳妥,批次推进;学校、医疗卫生、企业等其他场所,在保证安全,不影响正常教学、医疗、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批、开放一批的原则,积极推进限时免费供市民停车工作。
完成时限:机关事业单位、城市道路开放免费停车6月上旬前能开尽开;学校、医疗卫生、企业等其他场所开放免费停车12月底前能开尽开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