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物种群中我们可以看到: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等等这样感人的景象。对于生养之恩,动物尚且能够如此回报,作为有思想的人类我们应该做得比它们更好才对。
然而人性复杂,古往今来一些人在长大后,就良心泯灭的忘记了生养之恩,让日渐衰老的父母伤心不已,寒心不已,满心凄凉的苦度晚年。下文我们讲述的就是发生当代的这样一件令人心寒之事。
乌鸦反哺
一、穷困单身农民善心收养被弃女婴,23后却被养女状告“收养无效”
90年代初的一天,一名家境困窘的男子抱着自己刚出生的女儿在四川广安的一个村子里寻求好心的收养人家。村民们看着男子怀里身形瘦小的女儿,都觉得这小女娃体质太弱,不好养活。因此大都拒绝了他的请求。
就在男子抱着女儿要离开时,当时村里叫做方崇财的穷困单身农民看着孩子实在可怜,就跟男子说:“我愿意收养你的女儿。”将孩子抱回家中后,方崇财收养女婴的决定,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
剧照,出于善意方崇财将女婴抱回家中
反对的原因除了担心女婴身体弱,不好养活外,还有另外两点关键的原因:第一点,方家的家境不是很好,如果收养了这名女婴往后的负担就更重了。第二点,方崇财因为幼时得过脑膜炎,留下了无法和人正常交流的轻度精神智力障碍后遗症。照顾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他根本没有能力。
考虑到养老问题,方家人收养了女婴
心疼孩子可怜,家人又不同意收养,就在方崇财进退两难之际,村支书听闻此事后,出面劝说道:“你们可以将这名女婴养育长大,将来让她给方崇财养老。”有道是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作为母亲,方母也知道凭他们的家境是无法给有精神智力障碍后遗症的二儿子方崇财说下媳妇的。
所以对于二儿子方崇财将来靠什么养老,她一直都忧心不已。村支书的建议倒不失为一个解决这一忧虑的办法。因此在考虑到这点后,方母点头同意收养这名女婴。老母亲都点头了,方家其他人也随之都同意收养这名女婴。
方崇财给女婴取名叫做小芳
获得家人的允许后,方崇财高兴地给女婴取名叫做方小芳(化名),平时让老母亲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自己则靠种地和在外打小工赚取抚养小芳的生活费用。而在老母亲去世后,方崇财则将养女小芳托付给大嫂看顾。
方崇财虽然身有精神智力障碍残疾,但是他也不失为一个合格,让人感动的养父。除了知道给养女小芳努力赚取生活和学习费用外,还发自内心的非常疼爱养女小芳。小芳上幼儿园和小学期间,由于担心她的安全和心疼她走路回家累,方崇财只要有时间就会接送她上下学。
方崇财是一位合格慈爱的养父
时光荏苒,小芳初中毕业外出打工后,在打工期间遇到了喜欢的男孩,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就在两家人的见证下结婚成家。而在小芳结婚前,方家也和其男友父母达成协议,结婚后由小芳和丈夫一起负责照顾养父方崇财,让他安度晚年。小芳在婚后也如约将养父方崇财接走和自己一起生活。
小芳竟然起诉养父收养无效
可协议是死的,人心是活的,6年后,小芳跟养父方崇财,跟方家其他亲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生疏。而也就是在结婚后第6年,小芳突然到当地法院起诉养父方崇财当年对自己的收养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无效的。小芳的这一举动不仅让方家人感到无比震惊,也让老家的村民们在得知后都感到无比震惊。
人们都对此议论纷纷道:什么叫收养无效,难道方崇财白把她养那么大吗?
而紧接着更让他们感到无比震惊的是当地法院的判决。在应诉后,当地法院最终判决小芳的诉求有效,方崇财当年对于她的收养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确实是无效收养。
当地法院判决方崇财收养无效
有道是:“自古法不外乎人情。”法院为什么会做出在老百姓看来这样“无情”的判决呢?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弃婴需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第一,收养人本身没有子女。第二,收养人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第三,收养人在收养弃婴时,应该年满三十周岁。第四,收养人不患有医学上认定的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第五,收养无血缘关系女弃婴的单身男性,应和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除此外,收养人在收养弃婴后,需立即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人对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自在民政部门登记之日起成立。
方崇财对于小芳的收养行为并不合法
方崇财在收养小芳时是31岁,很显然对于法律规定的五个收养条件,只有没有子女和年龄这两个条件他是满足的,其余3个都不满足。而且他在收养小芳后,没有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因此,法院依法判处方崇财当年对于养女小芳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而虽然法院判决方崇财对于养女小芳当年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但是却无法抹杀方崇财在情理上对于养女小芳的收养关系。因此当时法院也额外判决道:方崇财可以向养女小芳追讨对其十多年的一应抚养费用。
方崇财可以向小芳讨要抚养费
二、十几年的辛苦养育,换来的却是因为金钱导致的人心凉薄
而也如法院所额外判决的那样,小芳就算通过法律证明了养父方崇财对于自己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但她怎么也无法抹杀养父方崇财对于自己一把屎,一把尿,一粥一饭的深厚养育之恩。佛家有言:“万事皆有因。”到底是因为什么?让小芳不顾深厚的养育之恩,堪称无情的起诉养父方崇财收养无效呢?
起诉养父原因为何?
当时大伯父方崇前在接受采访时,寒心的说出了背后的原因:
小芳婚后第三年,方家跟其婆家商量后写下书面协定,将小芳养父方崇财的3万元养老金暂存到银行。到小芳和丈夫照顾养父方崇财到60岁时取出,由小芳继承这笔养老金。在未到取款时间前,存单有方家人保管,存单密码由小芳公公保管。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存单丢失为理由,到银行提前取款。
商量决定这件事时,两家非常和谐亲近。但是在执行这一书面协定的第三年年初,方家人在银行查账时意外发现,存单上的钱竟然被人以存单丢失为由提前取走了。方家人随即到小芳婆家求证此事时,小芳的婆家却说是方崇财自己取走的。再问方崇财本人时,方崇财告诉家人自己没有取走钱。
竟是因为3万养老金起诉养父
因此,两家人就3万元养老金一事对簿公堂。而就在这件事情还没有了结,小芳竟又起诉了养父方崇财。哲学上说:“透过现象看本质。”很显然,在关于3万元养老金事件上面,小芳怪罪养父方崇财没有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说话,让其他方家亲人为难丈夫何婆家人。
在法院判决结束后,小芳就再也没有与养父和方家任何一位亲人联系过。而因为她换了手机号码,方家人也始终联系不上她。
当时满脸沧桑,头发苍白的方崇财独自坐在院子中,手里拿着养女小芳小时候的照片,边看边呢喃道:“她不管我了,不管我了。”当初满心地善良,全身心的负责和疼爱换来的却是人心凉薄,这一幕真是满目凄凉啊!
满心凄凉的方崇财
三、感悟
俗语有言:“生身之恩大于人,养育之恩大于天。”对于小芳来说,善良的养父方崇财给予了她生存下去的希望,给予了她一个虽然并不完整但充满亲情温暖的家和尽自己最大能力的将她抚养长大。
养育之恩大于天
3万元的养老金和这大于天的养育之恩比起来,简直是轻如鸿毛,贱如草芥。面对如此负责慈爱且身有残疾的养父,怎么能忍心因为3万元养老金狠心起诉他收养无效,伤他的心,并以此为借口就对他不管不问了呢!这样的做法真真是荒唐至极,不孝至极!
忘恩负义的小芳虽然赢得了官司,却输了德行,泯灭了良心,余生都将被世人所谴责。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