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体系,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汉源县人社局坚持政策宣传、内部防控、集中整治、源头稽核四位一体,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内部防控到位。按照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要求,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信息系统、基金财务方面加强内部控制,联网运用全省统一的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严格落实“三个全面取消”。以基金安全运行为核心,合理设置岗位,优化业务、财务经办规程,层层设防,环环监控,从内部规避经办流程中的各个风险点,提高基金征收管理安全系数,减少运行成本,杜绝经办机构收取现金缴存,全面推行工行E缴费、手机APP、银行代扣等,有效防范了基金征缴的风险和差错,切实发挥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民生的作用。
二是集中整治到位。近年来,部级,省级人社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数据比对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向我县反馈自2010年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死亡、重复冒领养老金等疑点信息共1500余条,时间跨度长,情况非常复杂,冒领基金追回难度大,为切实解决基金管理使用、养老金发放不规范问题,县人社局会同县监委联合下发了开展城乡居民冒领养老金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将疑似死亡冒领养老金数据全部分解下发到乡镇进行集中核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县累计追回死亡冒领养老金189人187639.22元。
三是源头稽核到位。充分利用省转移接续和协查认证省级平台做好重复领取待遇核查,坚持死亡月度报告制度,严格待遇领取初审、复核等规程,定期开展享受待遇领取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及时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的动态变化,会同乡镇集中开展待遇领取情况公示,及时停发有问题人员待遇,确保待遇发放各个环节处于有效动态监控之中。同时,加强财务部门管理,支票、密码器、U盾由会计、出纳分别设置和管理,待遇支付每月按时委托银行将待遇足额发放到领取人银行账号内,从源头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发生。2020年1月至11月累计发放养老金5342.69万元,一次性抚恤金149.71万元。
四是宣传教育到位。强化经办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工作责任意识和基金红线意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规和纪律宣传教育,重点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30日内申报享受10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诈骗公私财物罪”等政策内容进行宣讲,让参保群众心存敬畏之心,发现有冒领养老金情况主动申报或举报,及时办理死亡终止注销,确保基金安全。
【来源:汉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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