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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聋哑厨师为心仪女孩一个月勒死两人死者亲属:养老院未尽责
2021-01-28 09:52  浏览:77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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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犯罪前科,像他这样的人,养老院就不应该录用他。”1月25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的杨秋虎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仍忿忿不平,“我哥在养老院被厨师杀死,向养老院诉求民事赔偿不合法吗?”

1月25日,他与襄汾县福利养老院服务协议纠纷案被判败诉,他拿到判决书很是不解,哥哥遇害,福利养老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怎么会没有一点责任,他表示自己会在15天内上诉,一定要为哥哥讨一个公道。


襄汾县福利养老院招聘的37岁厨师张某刑满释放刚刚一年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先后杀害两人被判死刑

>>>奄奄一息

签供养协议

把哥哥送进养老院4个月后身亡

“我哥哥叫杨东平,是襄汾县南辛店乡村民,他遇害时66岁。”杨秋虎介绍,“我哥哥是智障,属于特困人员,一辈子没成家娶妻,什么活也不会干。”哥哥是老大,因为无人照料,2018年他和襄汾县福利养老院和南辛店乡政府签署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把哥哥送到福利养老院,“国家每月补助的600多块钱救济款,是由县民政局直接打到养老院。”

“我是2018年4月4号送进去的,8月18号他就被养老院的厨子勒得奄奄一息,送进养老院也就4个多月就身亡了。”

杨秋虎清晰地记得,他在襄汾温泉医院看到哥哥抢救时的一幕。

“我本来是把他送到养老院,我在临汾打工干活,8月18号养老院联系我,说我哥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咋就成了这样,我赶紧中午赶到医院,和家人看到哥哥的伤情不对劲,不像是得病的样子,他的鼻腔和耳朵出血,哥哥有脑梗,已经不会吃不会喝,只是往外出气,我当时拍了照片作为证据存留。”

“当时送到医院抢救归抢救,但他是被人勒成这样的,我在医院看到我哥的惨状,当时我一看就马上打了110。”

杨秋虎提供了他拍摄的照片,“我哥被勒得七窍出血,鼻子里都是血,事发时养老院直接把人拉到医院,养老院不说是勒的,只是说我哥是自残,但我看他的伤不会是自己造成的,他的脖子上有勒痕,很细的一条,后来我还给养老院说,谁自己能把自己勒成那样?”


杨秋虎在医院拍摄的哥哥颈部的勒痕照片

“我哥在医院抢救了20多天,到9月10号去世,这期间我每天到医院看一次,可养老院说我哥是自残的,叫我们家属自己照顾,我说如果是自残,我直接把我哥就拉回去,我不需要养老院给看了。”杨秋虎表示:“因为我和养老院签有供养的协议,没有一个说法,我是不能把人往回拉的,最后养老院把尸体拉到临汾北郊的一个殡仪馆。”

杨秋虎承认,当时虽然感觉有些蹊跷,但也没多想,“当时都想不到他是被人勒的。”据他从福利养老院了解,事发当天,“到了吃饭时间不见我哥的影子,后来才发现他倒在地上已经起不来了,光是在那里抽搐……”

>>>藏尸菜窖

哥哥身亡次日

22岁养老院工作人员被勒死

让他感到吃惊的是,随后不久,养老院又发生一起命案,他才怀疑哥哥也是被人害死的。“在我哥死的第二天,也就是9月12号晚上,养老院的厨子张某又杀了22岁小伙子张冬冬,他是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刚去养老院干活才6天就被勒死了。”

“当时怀疑张厨子,但我们不能下这个结论。”杨秋虎告诉华商报记者:“张某把张冬冬勒死后把尸体藏在菜窖里,这个菜窖一般没人去。张某杀人藏尸,养老院给人家家属说,小孩子半夜偷跑了,推卸责任还不承认,主家派人找了几天,后来在菜窖里找到尸体,县公安局侦破了案件,我们才确信我哥是张某所害。”

“警方后来也做了尸检,证明我哥是被勒死的。”杨秋虎提供的2018年襄汾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杨东平系被他人勒颈促发脑梗死后多器官衰竭死亡。


襄汾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认为他是被勒颈促发脑梗死后多器官衰竭死亡

>>>因情杀人

月薪千元当厨师

自制钢丝绳为心仪女孩行凶

福利养老院的厨师张某为何如此凶残,连害两命?张某与杨东平和张冬冬之间有何深仇大恨?

杨秋虎介绍,“张某是养老院的厨师,他是用自制的钢丝绳勒死的,后来他向警方招认他第一次作案后把它藏在哪里,第二次作案埋在哪里。”张某自制的作案工具木把中间为钢丝拉线,木把约37㎝长,钢丝拉线约20㎝。

“张某作案时37岁,他是聋哑人,又不会讲话,人看上去挺聪明的,就是会打手语,面相上也不凶。”杨秋虎告诉华商报记者,“我在养老院好几次见过张某,他比较瘦小,身高有1.6米,但没想到‘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会偷袭,用钢丝勒脖子,别看他瘦小,再大体量的人被勒住脖子能有多大劲挣扎。”

杨秋虎解释称,“张某体格并不凶悍,但他勒死人,心理是变态的,他作案是不怀好意,他打不过就用钢丝绳去勒,再身强力壮的人勒住脖子就没劲了。”

说到杀人动机,杨秋虎说:“养老院里曾经收留了一个孤女,当时聘请张某去做饭,一个月只开1000块钱,就用这个女孩作为诱惑,说让张某好好干,完了把这个女孩许配给他可以成家,要不1000块钱一个月谁愿意干活做饭呢?”

杨秋虎介绍:“养老院后来又招进来张冬冬,和这个女孩相好,两个人年龄相当,张某就怀恨在心,女孩说不再凑合了,说她和聋哑人张某不合适了,张某才动了杀机,张某和我哥其实没有矛盾冲突。”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张某在襄汾县福利养老院工作期间,因院长王某认为,张某与其心仪的女孩不合适,张某对王院长产生怨恨,张某认为被害人杨东平与王院长是亲戚,其伤害杨东平仅是为了给王院长找麻烦。

2018年8月18日凌晨4时许,张某趁福利养老院停电之际潜入杨东平宿舍,用自制工具勒杨东平颈部后逃离现场。当日8时许,养老院工作人员发现杨东平受伤送医救治。

判决书还披露,张某是因情杀害张冬冬。2018年9月12日凌晨2时许,因张冬冬与心仪女孩关系亲近,张某遂携带一根钢管和自制工具潜入张冬冬房间,先用钢管敲击其太阳穴,再用自制工具勒颈致其死亡。随后,张某对案发现场进行清理打扫,将尸体、作案工具及生活物品分别藏匿于福利养老院菜窖、塑料管、砖缝及厨房后面等处。经鉴定,张冬冬系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

>>>刑释人员

“他有犯罪前科,

养老院招聘就不该录用他”

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杨秋虎否认自家和福利养老院王院长有亲戚关系,“他有犯罪前科,像他这样的人,养老院招聘就不应该录用他。”

杨秋虎表示:“张某是刑释人员,曾经因拦路抢劫蹲过监狱,还有故意伤害致死的案底。”

判决书显示,1981年11月出生的张某是小学文化程度,临汾市尧都区人,2006年1月16日因抢劫罪被河津市法院判刑4年;2009年9月1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洪桐县法院判刑10年,2017年8月18日刑满释放。

检方认定张某是累犯,其是在刑满释放刚刚一年后的一个月时间里,连续对两名被害人实施杀害行为,其中一人是老年弱势人群。2018年9月,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9月28日被批捕。张某归案后承认法律意识淡薄,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有悔罪表现。

2019年12月,临汾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张某随后上诉,认为自己不具有杀害杨东平的故意,称与杨东平之间并无矛盾。

案发当天早上,发现杨东平叫也不答应时,张某积极告知管理人员杨东平的异常情况,帮助杨东平换衣服,抬担架,将其尽早送到医院,其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阻却,而不是放任,主观上不具有杀人故意。杨东平的死亡是住院22天后才发生的,不能排除其死亡是多个原因造成的,张某的加害行为只是造成死亡结果的一个原因。

但检方认为,张某选择在深夜作案,且避开福利养老院的摄像头,其作案手段残忍,而且转移尸体,具有故意杀人的犯罪故意。2020年11月17日,山西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1月17日,山西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民事索赔

养老院未尽到安全管理

及审慎招聘员工义务?

杨秋虎告诉华商报记者,2019年7月,他以福利养老院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未尽到审慎招聘员工的义务,将其起诉到法院,索赔27.8万余元,2021年1月21日,襄汾县法院判决福利养老院没有责任。

“养老院雇有犯罪前科的人当厨师就没有通过‘政审’,违反签署的供养协议,没有尽到安全监护义务。养老院出了两条人命,如果不送进去,我哥可能现在还活着哩,送进去4个多月人就没了,养老院怎么会没有一点责任?”

杨秋虎不解地表示:“现在法院判决养老院没有责任,也不赔偿,养老院把责任全推给杀人犯,说应该向杀人犯追偿,但我是和养老院签的供养协议啊,不是和杀人犯签的,我向养老院索赔是我的权利。”

杨秋虎说:“张某是聋哑人,家里没有父母,也没有老婆孩子,就有一个姐姐也出嫁了,再没有其他人了,他个人也没有钱赔,养老院给付了3万元丧葬费,至今他们一分钱赔偿没拿到。”

“我哥是家里的老大,我是老二,我下面还有4个弟妹。我哥出事以后,养老院推卸责任,说要做司法鉴定,说我哥遇害是刑事案件。”杨秋虎有些后悔地说不该把哥哥的遗体草草处理,“我哥遗体现在早已经处理。”

>>>摘牌营业

值班人员称老板去三亚

收不收人等回来再说


涉事襄汾县福利养老院案发后已经摘牌,但值班人员称“老板去三亚,收不收人等回来再说。”

命案发生后养老院据说被关停,但1月26日,杨秋虎实地探访发现福利养老院还在开业状态。

“养老院门上的牌子已经摘掉了,但里面还有人,养老院二门里的小院还停着电动车。”杨秋虎提供的视频显示,询问值班人员,对方回答:“老板去三亚了,收不收人只能等回来再说。”


养老院二门里的小院还停着电动车

“我哥送进养老院4个多月,我到养老院不下十几趟。”杨秋虎解释,“我哥说在里面吃不饱,我自己掏腰包买鸡蛋送进去,托人每天给我哥煮俩鸡蛋吃,我送过,我妹子也送过,4个月里送了100多斤鸡蛋。”

>>>法院认定

突发刑案

养老院安全管理保障不存在过错

1月27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襄汾县福利养老院王院长,她表示自己没有在家,对于当初招聘张某做厨师,她承认没有看过其相关背景资料。

“一般都是要看的,他(张某)是亲戚介绍的,所以就没有看,也没有去多问。”华商报记者询问现在福利养老院是否还在营业,她迅速挂断了电话。

案发当年时任襄汾县民政局局长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案发前这个福利养老院是有合法手续的,“养老院应该已经关了,当时案发后就被关停了。”

杨东平遇害,杨秋虎为何在与福利养老院的服务合同纠纷中败诉?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襄汾县法院(2019)晋1023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杨东平在福利养老院托养期间被厨师侵害为突发刑事案件,养老院在安全管理保障义务上不存在过错,且养老院雇用服刑完毕的人员,亦不违反法律规定,赔偿权利人应向侵权人即张某主张民事赔偿,但其未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导致杨秋虎与福利养老院订立的协议无法履行。

对于杨秋虎主张养老院在事发后有隐瞒真相的行为,法院认为杨秋虎未提供相应证据,而且刑事判决书中也载明在案发后,养老院曾向公安机关报案,所以法院对杨秋虎这一主张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标题《养老院聋哑厨师为心仪女孩一个月勒死两人,死者亲属认为养老院未尽到监护责任,索赔27.8万败诉后将上诉》

来源:华商连线


发布人:bf39****    IP:120.230.9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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