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运城签署山西省首份补充养老保险
2021-01-05 15:09  浏览:53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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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签署全省首份补充养老保险

今年,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1月1日上午,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迎来了第一位参保人,她也是我省首位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

2021年1月1日早上九点钟,张伟妮早早地就来到了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第一个为公公婆婆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


张伟妮:

我是在十几天前和朋友聊天的时候知道了这个政策,我就发现我公公婆婆他们这个年龄段,也就在这个政策的人群范围内。所以我决定给他们补交(补充)养老保险。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变更及补缴核定、待遇支付、关系转续等业务;税务机关负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另外,缴费人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创业:

我省建立补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大力弘扬了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新实施的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标准,参保人按年缴费,有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政府按不同档次对个人档次分别给予70—600元的补贴。


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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