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剧以及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我国社保基金在可预见的未来必将面临严重的养老金支付压力。目前,我国社保体系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一是生活条件提高,使得公民平均寿命提高,但新生儿出生率却并未同幅度上升,从而导致老年人口占比提高。
另一方面,社保基金如何保值,因历史形成的“空账”使得养老金支付压力上升。随着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各界对将其投资入市的要求越发强烈。
一、健全相关监管法规,明确各方主体职责
第一完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与责任追究机制。目前应抓紧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投资监管专项立法,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主要遵循《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基金的内部结构、治理控制等方面约束不强。
宜尽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社保基金按时足额缴纳,严禁挤占挪用。对于投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对直接投资人进行追责,同时还有上溯到相关间接主管部门责任。两者都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主体、细化范围、完善追责。
第二建立投资监管的准备金制度。因目前资本市场不规范,市场秩序有待改善,投资工具种类不多等问题,所以社保基金投入资本市场,将面临很多不确定性。为实现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确保基金运作畅通,应当在法律层面出台相关的准备金制度,特别是资金储备体系中应包括盈余公积金的提取和弥补,还有留存部分资金用于预防风险。
第三明确各方主体职责。要避免多头监管,出现监管真空,可以适当参照国外监管规定:管理机构民营化,即由私人基金公司通过竞争手段运作;制度运行的市场化,政府引入综合竞争模式,实施市场化运作;基金业务的资本化。其私人基金公司不操作社保基金作为储备资金,而是投资资本市场。
二、完善投资监管机制,推动监管方式改进
第一科学设置基金委托代理门槛。长期以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方式和低风险投资均由社保基金理事会运作,但面临较高的风险投资时需交由专业投资机构委托进行。为了有效控制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如何选择合适的基金经理和委托机构是关键一步。
根据国外成功做法,公开招标广泛筛选是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例如,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可以设置严格资格认证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并完善定期考核淘汰机制,有效实现对社保基金委托代理人的风险控制。
第二放松事前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社保基金投资在保障保值增值这个主要目标的前提下,对社会化市场化的投资机构可适当放松事前硬性限制,将监管重点流程后移。如此不仅能够降低准入门槛,有效提高市场参与度与筛选度,又能倒推监管方式创新,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三针对不同基金投资特点采取分类监管。我国社保基金因为基金性质不一,要有针对不同基金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根据投资风险理论,基金投资中涉及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之分。比如非系统性风险,根据马克维茨提出的均值方差理论,通过分散性投资是兼顾投资基金安全和收益的有益工具。
在监管规定中,除了应该强制性规定而必须投资工具外,还应从市场实际出发,选择合理投资工具。善于利益组合工具,切实化解因投资机构操作而存在的风险。允许参与投资具有一定潜力的金融衍生产品、信托基金等,在国外这类组合是被市场验证过的行得通的工具。
三、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发挥审计会计作用
第一分散投资以降低非系统性风险。根据分散风险原则,若社保基金完全投资于某种类型领域,必然会在发生系统性风险时遭遇无法避免的损失。
而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社保基金所能承受的风险也不尽相同。我国社保基金目前主要有全国社保基金、地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各自有各自的地位。针对上述不同情况制定符合其定位的投资方式,才能更好的满足其期望收益,而非实行一刀切的投资策略。
以新加坡社保基金投资为例,它针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社保基金投资方向各有侧重。根据不同种类进行分类投资原则,其中中央公积金局“成员结余”投资方向为政府债券,且该债券浮动利息债券。“退休前取款”基金允许个人直接或间接投资在一定范围内许可的股票,同时也规定了投资比例的限制。
第二避免投资渠道狭窄,扩大投资范围。在社会保障投资运作方面,比较成功的国家经验表明,多元化投资不仅可以增加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而且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智利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离不开多元化投资战略。基于中国的国情,我们可以参考多元化投资实现保值。
同时我国应逐步完善资本市场的相关问题,不断增加金融投资工具,有步骤地对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进行扩展。不断扩大投资范围,从而达到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最佳投资组合和风险最小化的社会安全投资。
第三重视会计与审计监管作用。当前目前会计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因透明度的缺乏和不健全的会计信息问题。同时我国社保机构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依靠自身道德约束,二是寄希望于政府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基金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应尽快筹建在中央层面的资金审计委员会,以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在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推进控制程序,提高信息透明化,以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项目投资监督。
四、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深化风控制度支撑
第一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现阶段我国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社保基金投资绩效考核标准和体系,只依靠单一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评价,既不能科学合理考核基金委托代理人的能力,也不能对投资组合正确性、资产配置合理性等环节进行监督,无形中加大风险。
建议将国际上通用的詹森指数和特雷诺指数引入投资绩效的考核体系,因为其将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进行挂钩,故更有科学性和比较性,更能反映投资管理人的业绩。
第二投资应考虑到社会影响。社会影响主要指取得好的社会效益。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社保基金相关政策时,不仅要考虑社保基金的自身价值,还要考虑社保基金投资的社会效益。作为有限监管的主要代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既有高的安全收益同时也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基础性作用。
就社保基金在中国的投资而言,除了要实现社保基金的价值提高,还应该对推动社会整体稳定与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还应推广集中投资模式。相对集中的投资模式比分散投资模式更加适合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不仅产生规模效应,降低投资运营成本;而且起到很好的社会示范作用,对更多的参与者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坚持多元化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外社保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成功做法,投资组合多元化是降低社保基金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能够将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但应把握分散程度,否则不仅增加管理难度也降低收益。
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投资工具组合,范围可以从金融资产到实物资产,既考虑到社保基金规模、性质和目标,也考虑不同工具风险和收益;二是投资期限组合,应考虑到支付时间和数量,以及流动性考虑;三是投资区域组合,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工具以及对应的不同风险和收益,差异性是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的前提。
第四合理安排优化投资搭配。对社保基金的投资并不是把所有资金投入股市,而只是投入一部分资金。如何确定合理的市场进入比例对于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核心问题。由于资本市场的高回报往往代表着高风险,特别是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市场较混乱,法制不太完备。
基于上述不足,中国社保基金投资市场应采取审慎的投资态度,在对中国资本市场特点进行详尽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社保基金合理投入市场的比例,以实现社保基金的安全投入和稳定运营。选择建立什么样的投资组合更不可忽视,这是确保社保实现投资价值的重要一步。
五、总结
当前,伴随着我国社保基金规模的不断累积,在当前宏观微观层面上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也逐渐加深,如何既在满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又能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的专业化步伐,切实增强专业化投资水平。另一方面需要在投资监管方面着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监管制度层面也应有所作为,使得监管能够实现全流程覆盖,切实降低基金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