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养老成为一大民生关键词。如何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成为了新时代的民生课题。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长护险、适老性改造、数字化困境等,提出了解决之道。
社保“第六险”需法律保障
长护险被业界统称为“五险一金”之外“第六险”。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指出,我国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需求极大。各地对于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积极性都很高。目前全国已经逾60个城市启动试点,其中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比例约70%。作为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试点已有一定效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长护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属法定的强制性保险,缺乏统一的制度设计,长护险试点的制度定位不清,资金来源不一,护理类别和标准体系差别大。
同时,资金筹措也是个问题。有些试点城市由医保基金支出,有些从民政拨款支出,有些则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合力分担。“因我国医保基金并不充裕,尤其是农村地区。所以完全从医保基金中划拨资金,会加重医保基金的负担。而从民政拨款支出,不具有稳定的持续性,难以满足老龄化社会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合力分担之策,在实践中常常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而难以推进落实。”陈晶莹代表表示,长护险标准的差异化也大大降低了长护险制度的规范性。
陈晶莹代表指出,要建立科学统一的长护险体系和实施相应的制度,立法必须先行。通过立法,明确长护险的性质,立法的宗旨、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将长护险的筹资模式、标准规范、社会公平性等问题的规范加以固化,故“长期护理保险法”的制定势在必行。
对于立法的建议,陈晶莹代表建议长护险跟随医疗保险而独立设置,根据护理等级的细分来确定护理险别,并根据不同的护理需求程度确定护理等级。对于护理级别的审核与评估,由人社部门和医卫部门共同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医疗事务服务部,采用专门的审核机制来评估护理等级。同时,鼓励居家护理,对于居家参保人员家属提出的临时性、突发性护理需求,通过志愿者服务或者短暂护理服务(如喘息照护)予以帮助。
关于基金的设立与筹措,陈晶莹代表建议设立长护险基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长护险的筹资责任。加大对机构护理的监管力度,改善护理服务品质。
适老性改造让居家养老“不将就”
对于许多中国老人来说,居家养老是他们最多的选择。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市中的许多居民住宅的生活设施,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考虑较少,远远不能适应老年人的养老生活。
“室内活动区域的地板不平坦和室内门框的过狭,妨碍了轮椅的移动,还有盥洗室和卫生间普遍缺少扶手,厨房设施不够安全便捷,卧室内没有报警系统等。别看这些问题都很小,如果不及时改善的话,关键时刻就会致老年人伤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奥盛集团董事长汤亮指出,近年来,许多城市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一些居住条件陈旧落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孤寡老人,通过政府的经济补贴,帮助他们改造并完善了居家养老的“适老性”硬件设施。但是,这项工作仅仅限于“帮扶范围”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汤亮代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参照世界先进国家,特别是日本居家养老的“适老性”硬件设施标准,针对我国家庭装潢的实际情况,出台统一指导的国家标准细则,让我国的“适老性”硬件设施改造,有一个大致可以参照的标准。
各级政府在整合社会资源为老年人办实事时,要打好“政府公信力”这张牌,要“俯下身子”,把政府的公信度与监督功能,贯穿到这项惠民工程的全过程。汤亮代表建议各地以政府招标的形式,通过客观评审,公之于众,为老年人推荐一批“信得过”的室内装潢公司。对入选的企业,政府既要以政府的公信力为企业站台,也要有配合监督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议政府出面,统一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设计和监理,绝不允许在家庭“适老性”硬件改善工程中,发生漫天要价、偷工减料等坑害老年人的行为。
他表示,可以鼓励装潢企业以“样板间”的形式,为广大老年人推出有着“上中下标准搭配”的“选择方案”,推荐不同层次的“信得过”产品品牌,以满足不同养老消费层次的老年家庭的需求。“如果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适老性”硬件设施普遍改善了,不仅对老年人居家健康养老大有好处,还可以减轻城市中养老院‘一床难求’的压力。”汤亮代表说。
让老人“有为”实现有价值的“所养”
“传统的养老观念仍然是老龄事业发展的关注重点,我们缺的是对老年友好型社会的重新思考和顶层设计。”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开放大学校长袁雯提案建议实施“老有所为”促进计划,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让老年人通过“有为”实现“有价值的所养”。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便利可及的渠道和机会,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使老年生活受人尊敬,更有质量。”袁雯说。
袁雯在调研中发现,上海实名注册的60岁以上志愿者达182.31万人,占到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35%。2020年4月对23115名上海老年教育机构学员的学习需求调查显示,74%的老年学员表示愿意为同年龄的老年群体提供支持服务。老有所为已经开始成为长者风范。同时,我国60岁以上网民1.1亿,占老年人总数的44%,半数老年人仍然活跃地生活在信息化时代。
“实际上,现在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多,实际参与少;偶尔参与多,持续参与少;缺机会、缺认可,缺激励,使的老有所为尚处于自发状态。”袁雯建议,通过大力倡导“在学习进步中养老”等积极养老观,科学开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险体系等,将积极老龄化理念融入各项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
同时,袁雯还建议实施“老有所为”促进计划。由民政、教育和人社部门牵头,从中央到地方,将“老有所为”纳入老龄事业规划,落实专项经费,制定专项计划。通过促进老年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支持有专长的低龄老年人创业等方式,拓宽老年人服务社区的参与渠道,支持学有所长的老年人开设工作室,传承文化与技能。
袁雯还建议制定《“老有所为”实施意见》,全面保障和落实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权利。“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的八项老年人可自愿和量力从事的社会活动,在操作层面制定实施意见。”袁雯说,提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整体框架,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教育体系,增强老年人的社会适应能力。
破局老年数字困境,建议开办老年培训班
健康码出行、手机移动支付、网上预约挂号、线上扫码点餐……这些在年轻人看来日益方便的数字化生活,却不断为老年群体带来难题。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提出建议,要让老年群体融入数字社会。
“随着社会数字化进程的加速,人们已经习惯了‘一机在手,出门无忧’的掌上生活新模式,不仅给生活带来各种便利,也满足了精细化管理的各种需求。但对于部分老年群体来说,数字化生活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便利,反而造成了不便。”马进说。
如何才能打破“数字鸿沟”,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马进建议,在老年大学、街道/区委/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开办老年手机应用培训班,征集志愿者授课,针对不同机型和操作系统开展多期培训,采用操作示范视频、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编写适合老年群体阅读理解的使用说明,并手把手指导老年人使用。
同时,鼓励应用程序开发企业针对与生活相关的常用应用开发相应的老年版,用以争取数量庞大的老年客户市场。“老年版应用程序可采用大字、大图、色彩鲜明的界面,便于老年人使用。”马进进一步建议,还可自带视频教程,便于老年人直观地学习。
此外,马进还建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老年用户的电子账户建立智慧监管系统,从交易金额、对象、频次等角度设置报警规则,若出现可疑的交易操作,系统可暂时停止该操作并向工作人员发出警告,并予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