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目前,市社会保险局已完成待遇调整增支部分金额的测算,并已上报省局,确保待遇调整工作完成后,发放资金充足,按时足额发放。
7月1日前,市社会保险局将按照上级文件,完成待遇调整工作,并确保调整后的工资待遇补发到位,作为建党一百周年的献礼,以带给群众更多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编辑 刘媛媛)
来源: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