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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民代表:建立子女不孝行为“黑名单”制度,纳入个人信用惩戒
2021-03-06 20:31  浏览:128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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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庆民:建立子女不孝行为“黑名单”制度,并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

本刊记者 何召霞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民是来自山东省泗水县苗馆镇隈泉村的一名乡村医生。42年来,他扎根山区,无私奉献,全天候为村民服务,坚守着医者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初心。一直以来,他除了守护苗馆镇8个自然村的2000多名村民们的健康外,他还特别关心村里老年人,尤其是留守、孤寡老人的赡养问题。

今年上会,刘庆民带来了关于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等建议,就此,农村青年全媒体记者对其进行了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泗水县苗馆镇乡村医生刘庆民 (中)

刘庆民代表认为“十三五”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党建引领作用明显,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功能强化,互助养老广泛推广,服务网络也更加完善。但农村仍存在老人赡养难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子女外出务工。子女回家时给老人部分生活费作为日常开销,造成老人生活无着落、无人照顾。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生活起居更加困难。

二是子女无力赡养。农村家庭收入不高,一对夫妇除了维持家庭开销外,还要抚养孩子。还有少数子女失能、失智、无劳动能力则根本没有赡养能力。

三是部分子女漠视赡养老人义务。少数人受文化教育程度较低,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而且存在子女因家庭矛盾、家产分配等问题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

四是农村老人养老市场开发不到位。存在失能失智老人人数庞大,养老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敬老爱老,解决农村老人赡养难问题,刘庆民代表建议:

一、加强教育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对行孝者加以褒扬,表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老人、孝敬父母的良好氛围。同时,开展好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邀请法律工作者开展相关知识讲座、现场释疑解惑、播放普法宣传片等方式普及有关赡养老人的法律知识,帮助权益受损的老人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要注重抓好青少年敬老爱老主题教育,以敬老、爱老、助老、养老为德育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

二、打击整治忤逆不孝行为。对子女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赡养义务,霸占父母的补助金、养老金,子女在赡养老人的义务上互相推诿致使赡养责任落空等情形,采取法制教育、司法督促、联合调解、信用惩戒、治安处罚、依法打击等方法进行纠正遏止。建立子女不孝行为“黑名单”制度,设立不孝行为专门举报电话、信箱等,向广大群众征集不善待老人、不孝敬父母的反面典型线索,线索经核实属实的,进行曝光,并将其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使其不得享受信贷、教育等政策。

三、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因农村家庭收入低、养老机构盈利能力弱,特困老人、失能失智老人、高龄独居等老年群体数量较多等特殊情况,应当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稳固现有的城镇养老保险基金保障体系,通过持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和调节不同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的余缺,进一步优化城镇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逐步提升农村养老的保障功能。同时,加强对农村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解决好失能失智老人缺人照料、分担子女照顾老人分身乏术的问题等,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终审:蔺玉红

审校:李志国 刘朱婴

编辑:何召霞


发布人:04b0****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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