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流云在草青青
可以,这是正当要求,合理合法。按说社保缴费基数补差额。就应该单位补单位应该承担的统筹部分的差额,个人补个人应负担的缴费差额部分。
但实践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是否找得到前单位是一回事,找得到前单位是否肯配合又是一回事,是否会扯皮打官司,是否会影响按时办理退休,应权衡利弊,再做决定。
按时退休是大事,如果因为扯皮耽误了退休,损失的就不只是补差的费用,而会耽误一段时间养老金的领取及退休待遇的享受。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找前单位补缴,酌情应对。
社保缴费基数是逐年调整的,与之对应的社保缴费标准也会逐年调整,但由于缴纳社保采用的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数据要到二季度左右才会公布,所以不少地区都存在着过少数月份社保基数是按原标准缴费,后期还需要根据新的缴费标准多退少补,也就是基数补差工作。
如果这期间员工离职,或者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社保补差工作,就会产生遗留问题。
有的地区会催缴用人单位尽快补偿,解决遗留问题。有的地区不会催办,往往要等到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才会发现这一问题。
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影响职工按时退休,该怎么办呢?通常有三种做法,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其一。
第一种情况
如果需要补差的费用比较少,自己觉得找前单位比较麻烦,甚至连前单位已经倒闭,找不到了。
这种情况下,自己愿意承担用人单位和个人全部补差费用的,就可以在社保机构填写个人声明,自己交钱了事,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待遇了。
第二种情况
需要补差的费用比较多,或自己不愿承担单位应该补缴的部分,只肯承担自己应该补差的部分,最关键的是能找得到前单位,单位又肯配合。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该承担的补差费用,个人承担个人应该补差的费用,补齐费用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待遇了。
第三种情况
为顺利办理退休,自己愿意先垫付用人单位应该补偿的费用,并缴纳个人全部补差费用,先把退休手续办了,再找单位讨说法。
单位很负责任,好说话的,就会把钱比较痛快地给你。如果前单位推诿,不肯给付这笔费用,或说得好听,但没有诚意给,就得打官司了。
无论是通过行政诉讼还是法律诉讼,都可以依法依规维权,这种官司只要找得到单位,单位还在基本都能打赢。
但由于费精力,伤感情,不少职工都放弃了。所以实践中不少都是职工自己补缴了单位和自己应该补差的全部费用,劳动者为此吃哑巴亏的,比较多见。
而不少单位不肯及时补差,也有大概率可以赖掉这笔钱,既省钱又省事的原因。
结语
青青呼吁社保和税务加强监管,新的社平工资和缴费标准明确后,如果出现差额,要尽快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补差,不要损害劳动者权益,甚至耽误他们按时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