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新闻,看得我火大,简单描述一下:
刚满18岁的孙女背着奶奶将奶奶的养老钱,一共是28万元,其中13万元在孙女身上找到,剩下的15万元根据孙女所说,是给了自己交往三个月的男朋友,然后联系她男朋友,男朋友又说没拿这个钱。
目前事情还没有结果,但是不管怎样孙女与他男朋友肯定有人在撒谎,又或是两人一起串通骗老人,因为孙女还一直在说不要这个钱了。
这个事情先不说谁对谁错,大家是不是觉得如果银行不把钱取给孙女,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我们分析一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上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经过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如果你去银行取钱超过5万元,必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原件予以核实,代理取款的也必须拿着户主与自己的证件才能够取钱。
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储蓄网点因为现金量的原因,会让你提前一天预约,第二天再去网点取钱。
于是精彩的来了,根据新闻所说,孙女头一天自己去取钱,银行没取给她,第二天跟着一个30多岁的男人,他们两人合伙把钱取走了,并且是分了7次将老人这28万元养老钱取走了。
按照猜测,银行头一天看是小姑娘拿着奶奶的存折和身份证来取钱了,担心是不是背着大人自己取的,就没给她,第二天孙女带着疑似男朋友的30多岁的男人一块,可能对工作人员谎称是自家亲戚,这要两人配合默契工作人员应该就不会怀疑,按照规定5万元以下的取款只需要凭证和密码就可以取出,然后在每笔都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7次取出这28万元的现金。
最终的结果:在这笔钱不管是谁拿走了,肯定可以找得回来;银行在行为上没有错,但是道德上肯定会处于不利的地方。
最后这件事情给我们的教训是:养个好闺女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