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扎儿童?2020年9月28日10时46分许,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接到鼎奇幼儿园昭君园学生家长的报警,称在孩子身上发现疑似针眼。该院的三名老师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已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官局刑事拘留。
对此事,看到有些网友留言比较激烈,三名嫌疑人是以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被刑事拘留。那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最高刑期是几年呢?
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是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条文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条文可知,此罪的最高刑期是3年有期徒刑,不过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是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虐待未成年人致人重伤的,是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主要是针对负有监护、看护责任的个人和单位虐待监护、看护对象,情节恶劣的行为,比如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虐待监护、看护对象。
因此,如果该三名嫌疑人罪名成立,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