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旧城区振华路平定里有一座破旧的老屋,它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叫“姑婆屋”。因为旧城改造拆迁,老屋如今已经没有人居住。
原来在这栋屋子里住着二十几个从新加坡马来西亚回来的自梳女,她们互称姐妹,一起出钱建了这栋房子作安身之所,因为自梳女不能回原生家庭。
距离姑婆屋二十公里外的朱平沙村,94岁的魏林好就是那二十几个自梳女中的一个,她在几年前被侄子侄媳妇接回老家养老。同一个镇里,98岁的伦松胜,此时正住在敬老院里,她的耳朵听不太清楚,腿脚也很不灵便了。而78岁的游丽梅独自一个人住在母亲的老房子里,她是这些自梳女中比较年轻的一位。
她们把头发像已婚妇女一样自行盘起,以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也称妈姐或姑婆,死后称净女,是古代中国女性文化的一种。
蚕丝业的兴起为当时的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女性有了可以自立的经济来源。由于过去封建礼法苛严,尤其对女性而言,很多女子出嫁后在婆家很受气,地位十分低微,终身只能依附于男人,不甘受此束缚,许多女性情愿终身不嫁,或与女伴相互扶持以终老,大约从明代中后期起,相继产生了自梳女和不落家的特殊习俗。这些习俗在封建礼法压迫下,得以相沿300余年,在晚清至民国前期达到高潮。
到了上个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许多女性遂结伴前往,在南洋艰难打工多年,也遇不到良配,不再谈婚论嫁,到五六十岁时,她们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为了自梳女,而她们就是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自梳女既要忍受周围人的歧视还要在险恶的社会环境下谋生,说是刀山火海一点也不夸张,那个时代选择走出去的女性,她们所经受过的苦难不是我们现在人可以想象得到的。
94岁的魏林好说,被人骂,就连小孩子也会打你骂你,他们吃饭的时候,叫你拿这个拿那个,吃的东西很苛刻,屋子很大,但都锁起来不让你出门,禁止你和隔壁的人来往,给人做工很艰难。
82岁的邓凤珍说,我爸很烂赌,一夜之间就把家里的谷子都输光了,他输光了,我妈就收拾东西去了马来西亚干活,我长大了之后,她就回来带我也去了那边。我是家里几姐妹最小的,过去的女孩子很凄凉,吃的都不给你,更不会给你去读书了。
98岁的伦松胜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她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大哥,因为家里穷,跟其他外出打工的女孩一样,十几岁的她就成了家里重要的经济支柱,她挣了大约二十几万块钱支助侄子们做生意,如今侄子们常常来敬老院看她,给她带吃的东西。
1937年,26岁的陈有娣跟随大姐陈怡女赴新加坡做工,不识字,连钟都不认识,去到那里,只能是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做了好几家,一开始是家政,要洗七个人的衣服,冲洗七间冲凉房,还要扫地。工资很少,刚开始一个月才几块钱,做久了也才十几块钱,这一干就干了60年。
年轻时背井离乡,年老时叶落归根是自梳女最后的心愿。2011年9月,100岁的陈有娣在回乡10年后终于恢复了中国国籍,同年,东莞有33名自梳女都拿到了恢复中国国籍的证书。
脱掉了帮佣的白衫黑裤,剪掉了脑后的发髻,在南洋打工的岁月占据了这些自梳女生命的大多数时间,回国后,她们大多数仍保留着喝咖啡,吃面包和咖喱的习惯,有些还会讲马来话和潮汕话。
年轻时她们下南洋打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不用依附男性立足,但因为无儿无女,自梳女回国后,她们一般是大家一起出钱买房住在一起,以便相互照顾。
后来旧城改造搬迁,旧时不能回家的习俗被破除,有些和侄子侄孙住在一起,有些一个人回老宅住,有些住进了敬老院,独立的性格影响了她们的一生,包括对婚姻的态度。
90岁的黄瑞云是广东顺德沙头村最后一位自梳女,年轻时在新加坡做保姆,直到70岁才回乡养老。“我不喜欢的,父母也不能强迫我们结婚,当时村里很少有人结婚。”
问为什么不结婚,她们说,大多数是因为找不到中意的人,也受不了别人管着,嫁了人有家,我们没有嫁人的就没有家,回来后别人看不起我们,看不起就看不起吧,自己顾好自己不就行了。
选择自梳的原因各不相同,有家庭的贫困,社会的压迫,对自由的向往,因为有了新的思想和社会需要,让她们有了新的出路,她们才能选择走自梳这一条路,如果没有经济独立,女性大多数只能选择结婚。
自梳女很多是为了家庭,为了减轻父母的压力和养育弟妹,怕自己嫁人后即使挣钱也补贴不了家里,照顾不了兄弟姐妹,所以选择终生不嫁,自己出去挣钱当保姆工人养一家子人,为家庭牺牲奉献自己一生。
那个时代的女性都是命不由己,嫁人可能所遇非人,即使得觅良人,也可能饱受婆媳倾轧生育艰难之苦,相比之下,可以独立谋生的女性选择了自梳。
但是自梳也不过是另一把枷锁,看似是让不管自愿也好被迫也好,选择了不被婚姻束缚的自由,但也被束缚在了终身不能嫁的不自由里。
封建社会的女性地位非常卑微,这是促使众多女性自愿成为自梳女的重要原因,她们只能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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