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365》新媒体记者 白云 路遥 发自湖北阳新
“太邪门了,阳新教育部门将我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书隐藏了整整八年,让我错失了购买养老保险的机会。”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罗显满老师手持着一份《关于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书》,一脸的气愤。
68岁的罗显满老师,1977年8月参加工作,任教于白沙镇赤马村小学,2002年8月被辞退回家种田至今,是一位很憨厚老实本分的老师。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地里干农活。
见记者到来,罗老师放下了手中的农活,忙着给记者端茶倒水。后从卧房中拿来了一档案袋,取出一纸《关于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书》接受记者的采访。
罗老师告诉记者说:“我是1977年8月参加工作的,一直在赤马村小学任教没有动过,一教就是25年,直至2002年8月被辞退,结束了教书生涯。”
“被辞退后,就在家里一心一意种田。由于家里小孩多,负担重,就没有过问辞退后的一些后续事情,后来,听说省里下达了一个文件,是关于被辞退的老师参加买养老保险方面的。为此,我跑了不少的路,就是没有发现这份文件。2016年4月,我到阳新县教育局咨询时,教育局一工作人员找出了一份《关于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书》(下称《参保通知书》),通知对象是我的名字,(如下图),还附有一份回执。”
《参保通知书》是这样写的:“罗显满同志,根据鄂教师[2009]11号文件精神,你是我县2002年12月被辞退(实际上是2002年8月被辞退)的民办老师,是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请你在2009年10月31日前,到所在的镇区场中心学校报名,并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筹集资金,按时缴纳个人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逾期者将视同放弃,再不得办理。”
《参保通知书》盖有“阳新县教育局”公章。
记者发现,这份《参保通知书》下达的时间是2009年10月5日,至罗老师看到这份《参保通知书》时,整整8年。
对于罗显满老师而言,这份至关重要的通知,居然被隐藏了整整八年,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回复《参保通知书》的“回执”上,被送人签名手印是他人所为,而非罗老师本人签字和本人手印。
“这个签名和手印完全不是我的签名手印。”罗老师一口否认。
“对此,我也曾找过白沙镇中心学校负责养老保险工作的干事罗光坚,《参保通知书》是他送达的,我问他签名和手印是怎么一回事,
他回复我时间太久,记不起来了。”罗老师告诉记者。
当罗显满老师拿着《参保通知书》来到阳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该局表示需缴纳数万元费用后可以补办养老保险。
由于费用较大,家庭困难,罗显满老师只好放弃了办理。但是,心里一直愤愤不平。
“如果当年,我和其他老师一样收到《参保通知书》的话,家里再怎么困难,我也会想方设法缴纳个人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购买养老保险,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罗老师如是说。
一份《参保通知书》故意隐藏不给参保对象本人,还弄虚作假,代替参保对象本人签名按手印,其目的不言而喻,且大具“别有用心”之意味。
让老师们质疑的是,罗显满老师的这个参保名额,是不是被他人冒名代替了呢?
果不其然,在一份《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退休情况登记表》上,“洪火梅、余春珍、成萍芳”三个名字进入了老师们的视野。
记者在阳新县龙港镇采访时,老师们说,这三个人当中,只有“成萍芳”这个名字熟悉,其他两人他们根本不知道,也没有听说,也就是说这两人完全是个“陌生人”。
于是,老师们出具了《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退休情况登记表》。
在《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退休情况登记表》上显示,洪火梅所属乡镇为“龙港镇”,退休时间是2009年12月,执行时间是2010年1月,并且显示有补发养老金的月数和现月养老金的工资数等等。(如下图)
除此,还有余春珍这个人,《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退休情况登记表》上显示也是属于龙港镇的辞退民办教师,退休时间是2009年1月,领取养老金的开始时间是2008年5月。(如下图)
“我们教了几十年的书,哪个老师不熟悉。洪火梅、余春珍这两个人我们没有听说,在教师的队伍里,根本没有这两个人。”一郭姓老师如是说。
成萍芳这个人是什么情况呢?
“成萍芳,是有这个人,大家都知道。她的丈夫原是龙港富水中学校长,她本人不是老师。”一肖姓老师说。
而在《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退休情况登记表》上显示,成萍芳的退休时间是2009年1月,起薪时间是2010年1月。
洪火梅、余春珍到底是何许人也?在其他乡镇是否还有老师们所不知道的张火梅、李火梅、张春珍、李春珍呢?这个问题,也只有阳新县教育部门的领导们心知肚明了。
记者在想,如果罗显满老师当年收到了《参保通知书》,并且缴纳个人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那么,在《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退休情况登记表》这份表上,赫然在列的不是洪火梅、余春珍、成萍芳,而是像罗显满那样遭遇的老师。
“2001年辞退后,我和其他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一样,按照教龄,每人每年以3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到了安置费。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补贴。”罗显满老师告诉记者。
但是,在阳新县教育局综治信访股给阳新县信访局《关于阳新县86年前原民办教师有关请求的回复》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对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每年教龄300元/月标准发放,在2004年度、2005年度分两次发放到位。”
如果按照每年教龄300元/月标准发放,那么,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每年应该可以收到3600元。
然而,老师们告诉记者,实际上他们每年只收到300元的安置费,其余的3300元到哪里去了?
“在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退休问题上,可以说是鱼目混杂、乱象丛生,怪事多多。”采访时,老师们告诉记者。
关于阳新县辞退民办教师存在的问题,本新媒体将继续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