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和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来安县多举措抓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完善机制强管理。一是县人社局严格遵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采取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模式,明确稽核人员工作职责,规范稽核业务流程。二是加强对申报、审批、公示、发放等环节业务经办抽查,做到事前公开化、事中程序化、事后监督化,全方位开展城乡居保稽核工作,努力实现稽核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部门协作抓比对。一是建立乡镇每月死亡零报告制度。二是把省市比对出来的疑点人员逐一与来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比对,核实领取养老金情况。三是定期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部门协调沟通,实现时时数据互通,及时掌握死亡人员信息。同时每月与职工、机关养老保险进行参保数据比对,筛查出重复参保的待遇领取人员。
压实责任重追缴。一是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工作压实到村,落实到人。二是乡镇劳动保障所和村协调配合,针对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组织干部逐人逐户上门核查核实,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三是制作《告知书》明确告知参保人员重复和冒领养老金是违法行为,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积极主动上缴冒领养老金,做到不漏一人,应追尽追。
截至目前共稽核死亡冒领重复领取64人,追回资金10.2万元。 有效地防止了基金流失,城乡居保基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来源: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