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建消审字〔2021〕第073号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为十堰市民政局,项目名称为第二老年公寓(增加连廊),根据十堰市民政局申请,依据市政府《关于市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建设等有关问题》(2018年28号会议纪要),将建设单位改为十堰市民和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改为十堰市老年人养护中心;第二老年公寓项目设计单位为四川屹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二老年公寓(增加连廊)项目设计单位为湖北华宇高科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本次审查共1个单体,地上最高16层,局部9-15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为30777.35平方米。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23180.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97.18平方米,建筑高度55.95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1-15层为老年公寓,16层为设备用房;框架剪力墙结构。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设计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系统及疏散指示系统、机械通风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合格。
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十堰市住建局申请验收。经此次审查的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5日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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