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给员工买养老保险,过了60岁工龄自动清零吗?我国的企业是从1992年全面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也就是说从1992年之后,凡是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工龄,就是没有用处的工龄,除了在原单位能领取工龄工资以外,这样的工龄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对于1992年之前的企业工作年限,如果是属于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才属于国家工龄,国家认可的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是比较有用的。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需要工龄达到10年以上,工龄越长的人,占在职时的工资比例就会越高,那退休金也就会比较高,所以在那个年代都比较看重工龄,工龄可以衡量你对国家贡献的大小,可以根据工龄来确定你的退休待遇。
虽然1992年之前的工龄比较管用,但对于工龄认定还是比较严格的,比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工龄,当兵的工龄,国有企业职工的工龄,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工龄等。但是乡镇企业职工的工龄,民营企业工作的工龄,外资企业的工龄,临时工的工龄等,都不属于国家认可的工作工龄,这样的工龄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在2014年10月之前工龄,也是国家认可的工龄,所以这部分工龄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在2014年10月之后,即使你是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是1992年之后,即使你是国有企业的工人,但只要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养老保险,这个工龄就是没有用处的工龄,在办理退休时,既不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也不会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也就是不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无法办理退休。当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一般不会出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
但是这种情况在部分民营企业是大量存在的。由于民营企业的工龄不被国家认可,所以民营企业职工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概念,加上1992年之前我国的民营企业还是极少数,也不成规模。但是社保制度实施之后,如果所在的企业还没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即使在这个企业工作20年或是30年,到了60岁看上去工龄很长,但是没有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工龄不能转化为缴费年限,60岁以后不能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办理退休,企业老板也不会按照你在企业工作的工龄为你发养老金,那这样的工龄肯定和自动清零没有差别,对于自己没有任何用处。
综上所述,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到了60岁以后在公司工作的工龄,不能转化为缴费年限,不能转化为养老金,这样的工龄和清零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除非能按照在公司工作的工龄申请劳动仲裁,由企业补缴了在公司与工龄相对应得到缴费年限,这样的工龄才是有价值的工龄。